第一个公开举办婚礼的大学生
2005年3月,教育部出台了高校学生管理新《规定》,取消了“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被退学的学生不得申请复学”的条文,这意味着高校对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将不作特殊规定。而一年前第一个公开举办婚礼的大学生,天津师范大学三年级学生王洋与攻读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的刘航,经过当时那场沸沸扬扬的婚礼风波后———现在却已归于平静……
1、2004年5月1日,第一个公开举办婚礼的大学生王洋(右)与刘航喜结良缘
2、王洋的婚礼备受社会和媒体关注
据王洋所在专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介绍,还有3个月王洋就要从学校毕业了,她现在和其他同学一样正忙着写毕业论文和找工作。王洋结婚时正值大三第二学期期末,而大四以后,学校课程安排已经非常少,因此她现在基本上是边实习边找工作,同时撰写毕业论文。据了解,婚后的家庭生活对这位在校新娘来说,影响似乎并不大。
新闻链接:天津在校大学生公开举办婚礼备受关注
2004年5月1日,天津师范大学三年级学生王洋(右)与刘航喜结良缘。当日,天津师范大学本科三年级学生王洋和一边工作一边攻读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的刘航举行婚礼,王洋的20多名同学和众多亲友参加了他们的婚礼。王洋是天津第一个公开举办婚礼的在校大学生。
王洋是天津一所高校三年级的学生,趁“五·一”长假之机,她邀来班上20多名同学和所有亲友,于1日在一家四星级酒店举办了自己的婚礼。王洋是天津第一个公开操办婚礼的在校大学生,这在整个中国也非常少见。
“只要符合结婚条件,大学生当然可以和平常人一样,有公开举办婚礼的权利。”大学生新娘王洋面对来自全国的近20家媒体显得坦然而幸福。然而事实上,直到去年,中国大学生还是被禁止结婚的,更不要说公开操办婚礼了。中国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而2003年10月1日实施的新《婚姻登记条例》为在校大学生结婚开了“绿灯”,该条例规定:在校大学生,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出具相关证件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随即,天津和中国其他一些地方都有在校大学生领取了结婚证,但基本没有公开举办婚礼。
对于王洋的婚礼,中国的媒体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天津周边省市的一些媒体专程赶到婚礼现场做即时报道;上海一家电视台还在天津租借了卫星转播设备,对整个婚礼进行直播;天津本地的一家报纸从王洋筹备婚礼开始,一直进行跟踪报道。
“我并不是想出风头,只是觉得自己和相爱的人已经具备结婚的条件,也符合法律的规定,所以想跟其他人一样举行结婚庆典,享受人生最美好的时刻。”在王洋看来,结婚和学习并不矛盾,尽管结婚前要买东西、试礼服、与司仪见面,她还是坚持按时上课,她不愿意让别人说她为了结婚而误了学业,她把婚礼定在5月1日也是为了利用黄金周放假出去旅游。
“婚姻生活是我学习的动力,我和丈夫都有各自的学习计划。”王洋说,她明年本科毕业,还打算报考研究生。新郎刘航已经参加工作,仍在在职攻读天津大学的博士学位,他对自己的婚姻显得更有准备:“结婚完全是因为我们在感情、物质和心理三方面都已经能够承担起婚姻的责任了,我们结婚并不草率,我的收入可以支付日常的开支和两人的学习费用,我们完全有组建家庭的条件和能力。”
不过,王洋公开操办婚礼的事还是在她所在的学校引起轰动,毕竟在中国,大学生谈恋爱的多,但谈婚论嫁多是毕业工作后的事。
对于汪洋的婚礼,赞成者认为:每个人都应为自己的婚姻大事做主,在国外,在校结婚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而且,中国新《婚姻登记条例》也提出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这是对学生权利的尊重和保障。持反对观点的人认为:结婚必须具备一定的物质条件,而对于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在校大学生恋人们来说,参加工作后结婚更实际一些,而且,如何处理婚姻生活与学业的关系也是大学生普遍关心的事。
对于王洋和刘航的选择,双方父母都表示支持,在他们看来,重要的是两个年轻人都是以健康和积极的心态去对待结婚这件事,子女都是成年人,有能力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
王洋所在的天津师范大学亦表示,作为一名成年人,王洋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只要学生的选择合法、合理,学校不会横加干涉。当然,前提是她能认真完成学业。
专家认为,在中国现阶段,准许大学生结婚,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法律价值大于现实需要。天津社科院副研究员汪洁说:“婚姻自由的权利是人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23岁的王洋要结婚,合法、合理、合情,结婚是她个人的选择,是她个人人生规划的一部分。只要夫妻双方能妥善处理好学习和生活的关系,社会应该给予更多的理解。”
也有学者担心在校大学生结婚会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为学校管理带来新问题,如学生结婚给不给“婚假”,是否允许生育,学校应该出台哪些管理政策配套等等。(2004-05-02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