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写真(24):妞妞事件与《时差七小时》
什么是妞妞事件?妞妞,原名李倩妮,深圳市委副书记的女儿,她是电影《时差七小时》的编剧和女主角。这部电影2004年10月27日在全国公映后反应平平,10月底深圳市教育局等五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全市小学四年级以上的学生集体观看该电影。妞妞身份被深圳一家网站披露后,“强推电影”的做法受到全国媒体的质疑,一次弄巧成拙的“拍马屁”,成了耐人寻味的“妞妞事件”……
1、电影《时差七小时》广告画面,妞妞 陈冠希 Cary
2、电影《时差七小时》剧照
3、电影《时差七小时》留学场景
4、电影《时差七小时》女主角李倩妮
妞妞事件与《时差七小时》新闻链接
事件回放:
妞妞,原名李倩妮,生于1979年4月,广东博罗人。16岁去英国,18岁到美国,先后在美国丹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美国纽约大学电影学院学习。2002年出版纪实小说《长翅膀的绵羊》。2003年,妞妞将该书改编成电影剧本《时差七小时》,并出演该片的女主角。
10月下旬,互联网上有帖子称,深圳五部委发文要求全市小学四年级以上的学生集体观看电影《时差七小时》。当地民众对此议论纷纷,质疑有关部门推荐这部影片是否妥当,并将此情况与“女主角妞妞是深圳市某高官的女儿”联系起来。11月3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了题为《妞妞事件:窗户纸一定要捅破》一文。随后,北京某媒体披露,妞妞不仅是小说原著作者,还是这部影片制作方深圳市梦想隧道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法人。进一步调查发则发现,妞妞名下共拥有三家公司的股份,“总资产”高达769万元人民币。
11月5日,深圳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就媒体提出的电影《时差七小时》是不是“强推官员家属主演的电影”的问题,出面作了说明。同时表示,今后教育部门不再具体就某部影片进行推荐观看。11月6日,妞妞的父亲,深圳市委副书记李意珍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感谢各方面监督,并称已向市委作深刻检查。
媒体声音:
人民网:一次弄巧成拙的“拍马屁”
《党內监督条例》刚刚公布不久,人们自然想根据《党內监督条例》精神去“问责”一下深圳的这位高官:你的家庭收入怎么会拿得出几十万英镑,去供养自己女儿在英国“留学”的?凭你夫人在香港中资公司的收入?这实在没有说服力啊!此外,你和你的夫人与你女儿的公司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些钱究竟是你女儿的钱还是你们的钱?若是你们的钱,这些钱又是从哪里来的?是不是违反了党政干部不许经商的规定?
北京青年报:耐人寻味的“妞妞事件”
“妞妞事件”的女主角自己并不拥有公共权力,但是,她的身后站着一位主管文化的爸爸,正是由于这一背景的存在,一系列事件相继发生了:先是“妞妞”李倩妮的一部文学作品获得了深圳市的若干奖项;该作品要被改编成电影时,深圳的一些民营企业踊跃投资;深圳某部门发出文件,为电影《时差七小时》专门举办了“青少年表演艺术大赛”,大赛内容与妞妞有关,如“妞妞原名是什么”;随后,深圳市五部门联合发出的红头文件把一部商业电影推上了上座率与票房的较高位置。
分析“妞妞事件”,无论李倩妮的父亲是否暗示过下级部门炒作《时差七小时》,还是下属或家属“挪用”了他的权力,抑或是某些机关为了赢得领导的青睐,主动为《时差七小时》“保驾护航”,其结果都有滥用公共权力之嫌,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深圳市中小学生的利益,也损害了政府和红头文件的公信力。
《时差7小时》影片介绍:
一个16岁的中国少女,远渡重洋独闯英伦,在异国他乡体味不一样的人生。青春是残酷的也好,美好的也好,她就是这样度过她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她享受爱情、友谊和英国式老欧洲的独特韵味。作为一个 16 岁的中国少女,这些在自己的国度,在同龄人中似乎是一个梦……
中文片名:《时差7小时》
英文片名:《Life 7 translated》
导 演:阿 甘
编 剧:妞 妞 阿 甘
类 型:青春成长
主演演员:妞 妞 陈冠希
Cary 焦阳
妞妞事件:窗户纸一定要捅破(文章来源:2004-11-03《中国青年报》 作者:肖余恨)
在资讯传播异常便捷的今天,有关《时差七小时》女主角妞妞的家庭背景被传得沸沸扬扬,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尽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媒体正式指出这个高官到底是谁,但在网络及民间,人们已经传得很明确了。
这种不正常现象,不仅深深触动了公众的“反腐神经”,而媒体报道时的暧昧更放大和激怒了公众的情绪。一旦任这种情绪泛滥,不仅会加剧公众对这一“公共事件”的关注与不满,还会由点及面,波及对高官背后的政府形象的质疑。在妞妞的家庭背景与社会公众之间,事实上只隔了一层似有似无、朦胧迷离的窗户纸,不将这层窗户纸捅开,其害无穷。
《时差七小时》到底有多大的教育意义,姑且存疑,但从全国其他城市的公演情况来看,不仅票房惨淡,而且各方反应极其一般。这部讲述一位16岁中国少女留学英伦的故事,据深圳市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称:体现了中国在改革开放环境中成长的一代青少年生动可爱的精神、气质和风貌,是一部反映现代青少年成长的好片。
如果真是这么一部好片,观众还如此不买账———有关部门的判断与市场的差距如此之大,就颇有些讽刺意味。而“16岁少女留学英伦”的故事,到底在广大的中学生中能够有多少普遍性和感召力,就更令人怀疑。即便没有“传说”,深圳有关部门如此不遗余力地推介,本身就有失水准(事实上,如果没有外力的影响,他们会不会涉险自寻没趣,再存疑),值得商榷。而在人们获知身兼制片、女主角妞妞的高官家庭背景之后,自然会有充满反感的联想和议论。
“权力寻租”也好,“运用公共资源拍高官马屁”也好,“信息不对称不透明”也好,诸如此类的批评已经纵横于网络和公众之间。这时候,即便传言无从查实,深圳有关部门也应仿效“宝马撞人”事件中的哈尔滨市委,公开澄清事情原委,以免这种“官员怀疑症”进一步扩大化。如果确有此事,当事者则应在第一时间站出来解释,而深圳有关部门也应对该官员的解释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和听证,以正视听,如此才可化解危机。万一是制作方以此恶意炒作,也应让公众心中有数,来用脚投票,被“污”高官也可依法申诉,捍卫自己的权利。
不管怎么样,这层窗户纸一定要捅破。如果怕犯众怒而采取“鸵鸟”之姿,终究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妞妞事件,弄巧成拙的“拍马屁”(来源:人民网
2004-11-06)
在中国,“拍马屁”是一门“精深博大”的“学问”,拍得不好,反而会弄巧成拙,比不拍更糟。譬如,这一次的“妞妞事件”就是这样。
深圳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共青团市委、市文化局、深圳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五部门为了“关心”下一代,联合下文将这部很有争议的《时差七小时》电影——讲述了一位16岁深圳少女妞妞在英国的留学故事,“推荐”给全市小学四年级以上的大、中、小以及中专、职业学校学生观看。
16岁少女去英国自费留学,这当然是公民个人的事,然而将她个人的成长经历作为“推荐”的“精品”,就有一个“导向”问题了,毕竟中国的教委是不鼓励、不提倡低龄儿童去外国他乡“留学”的,而且无论是从中国的国情来说,在“四·二·一”模式培育下的低龄儿童,没有“特殊背景”,没有“特殊条件”,是根本无法适应像英国那样需要巨额费用留学才能“成长”的国家,而且我可以这样武断地说,若是一个普通工人、农民的儿女,恐怕一天都无法在英国生活得下去。所以,我怎么都想象不出来这部描写“贵族小姐的留学生活方式”的《时差七小时》电影,怎么会被一些捧臭脚的文人誉为“中国留学生指南”呢?此外,教育局通知中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观看活动,请认真组织全市各类中学生及部分小学高年级学生观看,并开展各式各样的观后活动”,想将广大的中小学生引向何方?
所以,这部被深圳五部委联合“推荐”的电影,是一部与老百姓生活一点关系都没有的“推荐”,是一部极不适应中国国情的“推荐”,是一部带有“误导性”的“推荐”,因为它实在没有哪怕是一点点的“典型意义”啊!
什么原因?依我看,就是因为这部作品的主人翁李倩妮(笔名妞妞)的“特殊背景”,就是因为父母亲都是在深圳举足轻重的高官啊!要是没有这个“背景”,这部极不适合中国国情的片子怎么会被深圳的权势进行“权力性炒作”呢?我这样说,倒并不是说深圳五部委的“权力性炒作”是在其父母亲故意授意下进行的,我甚至宁可相信李倩妮的“他们真的是无辜的”。
倒是深圳五部委联合起来“给领导擦鞋”这一 “说法”,还是蛮“实事求是”的。该文件提出,“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推荐观看费用还可从教育经费中解决”。
的确,“拍马屁”,尤其是“迂回型的拍马屁”在当今社会是很时兴的,用不着领导发话,领导的(包括家族)所有“个人需要”,都会得到其属下的,甚至方方面面提供的满足,当然,过了一段时间后,这些进行“迂回型拍马屁”的属下亦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回报”,这就是当今社会为什么会时兴这种“迂回型式的拍马屁”之原因,当然,党风、政风、社会风气也就会在这种“迂回型式的拍马屁”中衰落下去。
不过,是不是“迂回型的拍马屁”都能得到“拍马屁者”和“被拍马屁者”的“双嬴”之后果?非也。甚至可以说这次深圳五部委联合起来“给领导擦鞋”这一“拍马屁”的方式反而得到了弄巧成拙的后果。
为什么?
第一,市场不买账。“要自己买票我就不去了。”这是大多数观众(中小学生)的“观后感”,这是可以想得到想得出来的,离广大中小学生的实际生活那么“遥远”(一直远到了“大不列颠”),怎么会、怎么可能让他们喜欢得起来?所以,“仅三天的时间就在深圳创下64.5万的票房收入”,全得归功于这种“迂回型式的拍马屁”。
第二,既然你将李倩妮捧得这样红,人们自然得细细研究李倩妮“红” 的“个人成长、发展经历”,然而不研究不知道,一研究就吓一跳。原来,这个李倩妮竟还是一位拥有三家公司股份“总资产”达769万元的“资本家”呢?而且更为有意思的是,这个“一直在读书”的“妞妞”,居然又能凭空拿出“269万元来投资”,一查问,竟是她的“一个朋友”以“零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她的。世界上竟有这样好的“朋友”,一送就是“269万”,所以有人就有权这样问:这个“零转让与行贿有什么区别?”因为“现在丈夫当官,妻子收钱;老子当官,子女收钱,甚至是兄妹收钱”实在是一种很普通的现象啊!想一想,若是没有深圳五部委的“迂回型式的拍马屁”方式,谁还会去研究李倩妮的“个人成长、发展经历”啊。而且因为这种“经历”实在经不起“认真研究”,所以“弄巧成拙”就是其必然的结果了。
第三,要知道现在《党內监督条例》刚刚公布不久,人们自然想根据《党內监督条例》精神去“问贵”一下深圳的这位高官:你的家庭收入怎么会拿得出几十万英镑,去供养自己女儿在英国“留学”的?凭你夫人在香港中资公司的收入?这实在没有说服力啊!此外,你和你的夫人与你女儿的公司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些钱究竟是你女儿的钱还是你们的钱?若是你们的钱,这些钱又是从哪里来的?是不是违反了党政干部不许经商的规定?……我可以肯定,深圳五部委的这种“迂回型式的拍马屁”方式是无论如何没有会想到事情的最终结果会将他们“拍马屁”的对象“牵涉”进去的,这不是“弄巧成拙”又是什么?
最后想说一句,包括本文在內的关于“妞妞”的一些时评文章提出的一些“问题”,无非是想实践一下《党內监督条例》提出的“承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既然这个“妞妞事件”引起了这么多的“联想”,我想,深圳市纪委倒是很有必要出来查一查,总得给人们一个或者“是”或者“非”的回答啊!至少得根据《党内监督条例》这样的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当“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其作一次“诫勉谈话”吧!(
央视国际 2004年11月06日 邵道生)
深圳市委对“妞妞事件”及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意见:
2004年11月11日上午,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黄丽满主持召开中共深圳市委三届十次全体会议。会上,市委领导通报了近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电影《时差七小时》及相关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意见。
自10月下旬以来,在互联网和新闻媒体上陆续出现了对我市有关部门联合发文推荐观看由市委副书记李意珍同志的女儿李倩妮主演的电影《时差七小时》这一做法及相关问题的报道和议论。市委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等单位派员组成的调查组,对网上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11月8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专题讨论研究处理意见和相关措施。
关于市有关部门联合发文推荐观看电影《时差七小时》的问题,经调查,虽然市有关部门是按正常程序和惯例向学生们推荐,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不当之处,如有的部门变相指令性要求学生观看、一些学校调课组织学生观看等。尽管李意珍同志对发文一事没有打过招呼,没有过问影片发行工作,但作为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干部,李意珍同志的敏感性不够强,对有些问题没有把好关,制止的态度也不坚决。
关于李意珍同志的配偶、女儿经营三家公司的情况,经调查,李意珍同志的配偶和女儿所经营的梦想隧道影视公司、仁和公司和参股的披克电子公司三家公司中,有两家由于没有资产,属于接受空壳转让,其配偶和女儿没有实际投入资金,参股的披克电子公司实际投资150万元,分三次投入。李意珍同志对中纪委、省纪委关于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的规定,在认识上有误区,理解上有片面性,没有认真执行。市委常委会要求李意珍同志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六条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的规定,尽快让其配偶和女儿从其分管领域的企业中全部退出,并由市有关部门监督执行。李意珍同志已按有关规定和市委常委会的意见,督促家属从这些公司中全部退出。
关于《时差七小时》制作投资情况,经调查,该片的制作实际投资1200万元,媒体公布该片投资2100万元,是推介商出于宣传需要所作的包装炒作。该片按市场化运作,参与影片投资和赞助的均是民营企业和个人,均签订了经济合同,目前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据投资商称:参与该片投资,是看好这部影片的市场前景和效益,并想借此提高企业知名度。李意珍同志在市委常委会上做了认真的检查,态度诚恳,认识深刻,表示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诚恳接受组织批评,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坚决纠正,做好工作。
市委常委会议认为,这件事情不仅对李意珍同志,对市委、对市几套班子领导同志和全市领导干部都是一次深刻的廉洁自律的教育。全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从这件事情中吸取教训,认真学习、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依法办事,严格要求,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深圳特区报》2004年11月12日 记者 张斌)
“妞妞事件”树欲静而风不止
来源:孙传炜(北京通讯) 2004-11-23
中国今年最受关注的电影是哪部?一个月以前,没有人怀疑答案非张艺谋的《十面埋伏》莫属,但现在看来,《十面埋伏》的风头却似乎已经被一部名为《时差七小时》的青春校园片盖过。
主角是高官女儿
这部据说是中国电影史上投资最大的校园电影片之所以引起轰动,不是因为它的剧情特别感人,也和其男主角是帅气小生陈冠希无关,而是因为电影的女主角“妞妞”是深圳高官的女儿。
妞妞原名李倩妮,今年25岁,《时差》其实改编自她的自传体小说《长翅膀的绵羊》,讲的是一个中国女孩只身到英国念书的经历。在出演《时差》之前,妞妞没有在大银幕上亮过相,导演甚至透露,陈冠希第一次看到妞妞的长相时也吓了一跳。没有表演经验又不够漂亮的妞妞是如何当上女主角的?导演的说法是他发现妞妞有“很好把握电影语言的能力”,所以“决定冒险试试”。
在妞妞的父亲是深圳市委副书记李意珍曝光以前,本来也没有什么人关心这话是真是假。不过《时差》公映后,深圳市五个部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全市中学安排学生在上课时间,自费购票观看这部电影。后来,一个自称是家长的人士在网上对这个做法提出质疑,并爆出妞妞的父亲就是在市里主管文化教育宣传工作的副书记。
结果消息一传十,十传百。正当媒体舆论开始关注李意珍是否利用公权来帮助女儿实现明星梦时,妞妞又在10月31日晚深圳举办的中国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颁奖仪式上,成为唯一一位来自深圳的获奖作家,颁奖人竟然还是李意珍。这下子北京的媒体不再客气了。11月2日,《中国青年报》对妞妞事件发表评论,强调“不管怎么样,这层窗户纸一定要捅破”。
两天后,《北京青年报》头版披露妞妞不仅是《时差》的女主角和小说原著作者,还是影片制作公司的总经理,另外,她也是另两家公司的大股东,在三家公司总共出资769万元。
《北京青年报》竟没有了头版
这里还发生了一段插曲,当天在深圳报摊出售的《北京青年报》,竟然没有了头版,连报社也不知道是谁干的。
尽管如此,肇事者究竟不能一手遮天,舆论要求真相的声音越来越多,越来越大。李意珍不得不跳出来表达 “深刻的歉意”。深圳市委也在11日召开全体会议,公布妞妞事件“调查结果”。
调查报告首先指李意珍已做了“认真的检查”,“态度诚恳,认识深刻”,又称五部委联合下发文件一事并非李意珍授意的。他的责任只在“敏感性不够强……制止的态度也不坚决”。
妞妞母女经营三公司
至于李意珍妻女名下为什么有这么多资产,调查称,妞妞母女经营的三家公司当中,有两家是没有资产的,属于接受空壳转让。《时差》号称投资2100万是因为“推介商”的包装炒作,实际投入只有1200万元,而且“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深圳市委常委最后的决定是,要求李意珍严格按照中共有关纪律规定,尽快让妞妞母女从其分管领域的企业中全部退出。
这样的处理方式并没有让舆论满意,但就在这一时候,批评李意珍的言论开始从中国的网站上消失,许多网民的评论一贴在留言板上就立即被删除。报章的一片讨伐之声也离奇地嘎然而止。
一些网民却继续以“打游击”的方式表达不满。个别报刊也利用隐讳的办法,来追踪报道妞妞事件。《三联生活周刊》就通过描述妞妞的外祖母黄海云如何从严管教后代,揭露“妞妞一家人声望最高的……不是妞妞的父母”,她还有个在1955年获授少将军衔的外祖父,而同样是老红军的外祖母依然健在。
《中国新闻周刊》则在一篇报道中,详细计算出妞妞在英国留学两年需要40万元,之后在美国上大学4年又需要125万元左右,别的也没多说,让读者自己作判断。
这份周刊还另外刊登了深圳市工商物价信息中心的三份文件,文件上标明妞妞母女在其拥有股份的三家公司分别出资350万、269万、150万元。
《新闻周刊》没有直接点出的,有网民点出来了:“没有资产”的公司向工商部门呈报说自己出资多少,属于虚假出资行为。根据中国刑法第159条,这个罪名可以判刑5年以下。
目前还不清楚北京高层是否会采取行动,要求深圳公开更多信息。妞妞事件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事件存在太多没有解释的疑点,让人们不得不往坏处想。由于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当前一般中国人最痛恨的就是高官以权谋私、官商勾结、官官相护。妞妞事件又偏偏把这些元素都沾染到了。
有学者指出,这个事情如果处理不好,说小了大家明天也会忘掉,说大了已演变为民众对政府的信任问题,一时半会儿看不出来,但将来如果出现这样那样的危机,妞妞事件种下的不信任感就会立即发作。
在很大的程度上,北京的态度将表明中国新一代领导人倡廉、强调行政问责是言行一致,还是如一些冷嘲热讽者所说那样,打贪官也要看对象,犯下经济或行政错误的干部可恕,犯下政治错误,没有找个好靠山的官员不可饶。因此,接下来的发展仍然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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