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薄熙来案
2013年7月25日,原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8月22日至8月26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2013年9月22日法庭一审判决,对被告人薄熙来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薄熙来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10月8日山东高院已受理。2013年10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1、2013年8月22日8时43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连续庭审五天后,8月26日,法庭审理结束,审判长宣布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图为22日押解薄熙来的车辆前往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8月22日,济南中院,薄熙来出庭受审。
3、8月22日,济南中院,记者拍摄法院滚动屏幕。
4、8月22日,薄熙来家人在旁听席第二排就坐。第二排墨镜是哥哥薄熙永(前光大国际副主席李学明),旁边是弟弟熙成。
5、8月22日,庭审现场。
6、8月22日,大连实德董事长徐明出庭作证。
7、8月23日,庭审第二天,薄谷开来供述薄熙来案证词现场视频。
8、8月24日,庭审第三天,王立军出庭作证,薄熙来与王立军当庭作证。
9、8月25日,庭审第四天,薄熙来出庭受审。
10、8月26日,庭审第五天,薄熙来案庭审结束,工作人员走出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3)济刑二初字第8号
公诉机关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薄熙来,男,1949年7月3曰出生于北京市,汉族,研究生文化,原系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曾任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商务部部长、中共重庆市委书记,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2年9月28曰被依法终止代表资格),户籍地北京市东城区新开路胡同71
号,住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中共重庆市委3号楼,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2年9月29曰被逮捕,现羁押于公安部秦城监狱。
辩护人李贵方、王兆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以鲁济检公二刑诉[2013] 12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案,于2013年7月25曰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遵照最髙人民
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于2013年7月26曰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 议庭于同年8月14日召开庭前会议,8月22日至26日公开开庭
进行了审理。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杨增胜、检察炅郭一星、盛文、代理检察炅杜晓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李贵方、王兆峰,证人徐明、王正刚、王立军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一、受贿罪
1999年至2006年,被告人薄熙来利用担任大连市人民 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商务
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2000年至2012 年,薄熙来单独或者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另案处理)、其子
薄瓜瓜,收受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国际公 司)总经理唐肖林(另案处理)、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另案处理)给予的财 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 790 587元,具体如下:
(一)2000年至2002年,被告人薄熙来利用担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大连国际公司总经理唐肖林的请托,为该公司接收大连市驻深圳办事处(以下简称大连驻深办),从而利用该办事处在深圳的土地进行开发建设提供帮助,并为唐肖林申请汽车进D配额提供帮助。2002年下半年至2005
年下半年,薄熙来先后三次收受唐肖林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
109446元。其中,2002年下半年,薄熙来在沈阳市家中收受唐肖林给予的美元5万元(折合人民币413830元);
2004年6月,薄熙来在商务部办公室收受唐肖林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2005年下半年,薄熙来在商务部办公室收受唐肖林给予的美元8万元(折合人民币645
616元)。
(二)1999年至2006年,被告人薄熙来利用担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商务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
的请托,为该公司收购大连万达足球俱乐部、建设定点直升 飞球项目、申报大连双岛湾石化项目、列入商务部原油成品
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备案企业名单等事宜提供帮助。2001
年至2012年,薄熙来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其子薄瓜瓜先后多次收受徐明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 681 141元。
1、2001年7月9曰,薄谷开来用其收受徐明给予的购房 资金,以欧元2 318 604. 7元(折合人民币16 249
709元)购 买了位于法国尼斯地区戛纳市松树大道7号的枫丹·圣乔治别 墅。2002年8月,薄谷开来在沈阳市家中将收受徐明出资在法
国购买别墅事宜告知了被告人薄熙来。
2、2004年至2012年,薄谷开来和薄瓜瓜收受徐明支付 的机票费用人民币3 207 842元、住宿费用人民币1料424
元、旅行费用美元102 241元(折合人民币654 056元);2008年7月,薄瓜瓜收受徐明购买的“赛格威” (SEGWAY)牌
电动平衡车一辆,价值人民币85 710元;2011年11月,薄谷开来收受徐明为薄瓜瓜偿还信用卡欠款所支付的人民币
335400元。薄谷开来和薄瓜瓜收受的上述财物共计折合人民 币4431432元,薄谷开来将徐明出资提供上述资助事宜告知了被告人薄熙来。
二、贪污罪
2000年,被告人薄熙来担任中共大连市委书记期间,大连市人民政府负责承建上级单位涉密场所改造工程。该工程由薄熙来直接负责,由时任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局长王
正刚(另案处理)承办。2002年3月工程完工后,该上级单位通知王正刚,拨款人民币500万元给大连市人民政府。王正刚遂向已调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的薄熙来请示如何处理该款项,薄熙来表示考虑一下再说。一周后,王正刚再次向薄熙来汇报,提出该500万元在大连市没有其他人知道,提议将该款留给薄熙来补贴家用。薄熙来当即将此事通过电话告知薄谷开来,并让王正刚跟薄谷开来商议处理。几天后,王正刚到沈阳市薄熙来家中,与薄谷开来议定将该500万元转至薄谷开来指定的北京市昂道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昂道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东平处,供薄熙来家庭使用。2002年4月至2005年3月,上述款项陆续转入赵东平安排的账户及其律师事务所账户,由赵东平代为保管。薄谷开来将该500万元已交赵东平保管一事告知了薄熙来。
三、滥用职权罪
2012年1月至2月,被告人薄熙来作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炅兼中共重庆市委书记,在有关人员对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以下简称“11-15”案件)进行汇报和揭发后,以及在时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立军(已判刑)叛逃前后,违反规定实施了一系列滥用职权行为。具体如下:
2012年1月28日,被告人薄熙来听取了王立军关于薄谷开来涉嫌杀人的汇报,1月29曰,薄熙来斥责王立军诬陷薄谷开来,打王立军耳光并摔碎茶杯,以此表明其严禁重新调查“11-15”案件的态度。同曰,薄熙来根据薄谷开来的要求,同意由时任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主任吴文康,对根据王立军授意以辞职信方式揭发薄谷开来杀人案的重庆市公安局“11-15”案件承办人王智(已判刑)、王鹂飞(已判
刑)进行调查。此后,按照薄熙来的要求,重庆市公安机关对王鹏飞进行审查,并以涉嫌诬告陷害罪立案侦查;经薄熙来提议和批准,重庆市渝北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会议取消了王鹏飞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侯选人提名。
2月1曰下午,被告人薄熙来违反任免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须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的组织程序,主持召开中共
重庆市委常委会议,免去王立军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按照薄熙来的要求,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于次曰宣 布了该决定。
2月6日王立军叛逃。次日凌晨,被告人薄熙来纵容薄谷开来参与王立军叛逃事件的研究应对,并同意薄谷开来提出的由医院出具王立军精神疾病诊断证明的意见。当曰,薄谷开来和吴文康协调重庆有关医院出具了王立军“存在严重
的抑郁状态和抑郁重度发作”的虚假诊断证明。2月8日,薄 熙来批准对外发布王立军接受“休假式治疗”的虛假消息。
被告人薄熙来的上述行为,是导致“11-15”案件不 能及时依法查处和王立军叛逃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并造成
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公诉机关就起诉指控的上述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物证照片、书证、证人证言、电子数据及被告人供述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薄熙来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薄熙来的行为觫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二条第
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被告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均提出以下辩解和辩护意见:
1、薄熙来有关收受唐肖林贿赂及知晓徐明为薄谷开来 母子支付费用的两份自书材料系在办案人炅施加的不正当压
力和诱导下违心所写,该两份自书材料及之后与此相关的供
述和亲笔供词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或者属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的“以威胁、引诱、欺骗 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不予釆信。
2、证人薄谷开来有精神障碍,其作证能力存疑,且其全部证言均形成于死刑缓期执行考验期内,可能是在某种特殊的压力下或者为了自身立功减刑而作出,影响其证言的真实性。
3、不能排除证人徐明、唐肖林、王正刚、吴文康、王立军等人因被刑事追诉或者与薄熙来存在重大利害冲突而推
卸责任的可能性,其证言的真实性存在疑问。
4、起诉指控薄熙来为唐肖林谋利的事项,均系薄熙来依法支持大连国际公司相关工作的职务行为,薄熙来对唐肖
林从中获利并不知情,并非为唐肖林个人谋利;起诉指控薄 熙来为实德集团提供的支持和帮助,均系薄熙来出于支持地
方企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目的而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薄熙来当时未与唐肖林、徐明二人约定事后给予其好处,故不能认定薄熙来为收受贿赂而为他人谋取利益。
5、证人唐肖林关于其三次给予薄熙来钱款的证言与其他证据存在矛盾,不应釆信,薄熙来亦否认曾收受唐肖林钱款,起诉指控的该起受贿事实难以认定。
6、证人薄谷开来关于自己曾三次从与薄熙来共用的保险柜中取过美元和人民币的证言不可信。
7、证人徐明与薄谷开来证言中关于二人与薄熙来共同
观看枫丹·圣乔治别墅幻灯片情节的具体描述存在矛盾;徐明关于2004年薄熙来在商务部要求其对购买别墅一事保密的证言系孤证,且徐明所称当时持有商务部车证一事无在卷证据支持;薄熙来当庭否认上述情节,且其对别墅的运作过程、产权关系、面积、价值等全部细节均不知晓,不能认定薄熙来对薄谷开来收受徐明钱款用于购买枫丹·圣乔治别墅一事知情。
8、薄熙来对徐明为薄谷开来和薄瓜瓜等人支付机票, 住宿、旅行费用以及购买电动平衡车、归还信用卡欠款均不知情。
9、薄熙来没有贪污公款的主观故意,亦未参与实施任 何侵吞公款行为,其不构成贪污罪。
10、证人王正刚的证言与在案其他证人证言、书证有重大矛盾,内容虛假,不能证明王正刚确实向薄熙来请示过涉案款项的处理,不应作为定案根据。
11、薄熙来并未要求关海祥对王鹏飞立案调查,只是让关海祥弄清楚所谓薄谷开来杀人、王立军进入美领馆等事情的来龙去脉,其也不知道关海祥对王鹏飞立案调查。
12、认定薄熙来批准对外发布王立军接受“休假式治疗”的虚假信息的证据不足。
13、薄熙来打王立军耳光系因误判王立军基于个人目的诬陷薄谷开来杀人,在情绪失控下对王立军发泄怒气,并非表明其严禁重新调查“11-15”案件;薄熙来只是同意吴
文康找王智、王鹂飞二人正常谈话,并没有同意吴文康对二 人非法调查;薄熙来同意取消王鹧飞副区长候选人提名并无
不当;薄熙来提议免去王立军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职务,属于调整王立军作为副市长的职务分工,且系集体决
策,虽然违反组织程序,但不应承担刑事责任;薄谷开来参 与王立军叛逃事件的研究应对,系因王立军叛逃事件突发,
相关人炅于深夜到其家中汇报此事的情况下所发生,不能认 定为薄熙来有意纵容;薄熙来并不知道王立军精神疾病诊断
证明是虚假的;发布王立军接受“休假式治疗”的微博系为 引导和管控舆论;导致“11-15”案件不能及时依法查处的
主要原因是王立军等人掏私枉法,而王立军叛逃的主要责任 不在薄熙来,薄熙来的行为与起诉指控的滥用职权后果不具 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除上述意见外,被告人薄熙来的辩护人还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1、薄熙来与时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长的于幼军之间没 有职务上的隶属、制约关系,其批请于幼军支持“大连大
厦”建设,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且是为大连国际公司 和大连驻深办建设“大连大厦”谋取正当利益,薄熙来的该行为不符合受贿罪构成要件。
2、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明枫丹·圣乔治别墅购买过程的 书证均来自于境外,未经公证、认证手续,也无相关司法协
助文件,书证的来源不明,且均系复印件,真实性不能确认,现有证据也不能证明徐明提供的钱款用于购买枫丹•圣乔治别墅,且不能证明别墅产权属于薄谷开来。
3、公诉机关出示的实德集团为薄谷开来、薄瓜瓜等人支付机票、住宿、旅行费用的部分证据存在瑕疵、数额计算有误。
4、徐明为薄瓜瓜信用卡还款属于民事垫付行为。
5、认定薄谷开来收受徐明为薄瓜瓜信用卡还款的数额,应当按照实际存入薄谷开来银行账户的外币数额并以国 家外汇牌价折算。
6、指控的贪污事实发生时,薄熙来系担任辽宁省人民
政府省长一职,不能直接决定、支配大连市的财政事务,故其不具有贪污的职务便利,
7、涉案人民币500万元在流转过程中,有150万元被李石生挪用,并未进入赵东平账户,另有32万余元用于缴税,
起诉指控赵东平收到500万元并按500万元追赃有误。
经法庭审理查明:
一、受贿事实
1999年至2012年,被告人薄熙来在担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商务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大连国际公司及该公司总经理唐肖林、实德集团谋取利益,收受唐肖林给予的钱款,明知并认可其妻薄谷开来、其子薄瓜瓜收受实德集团董事长
徐明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 447 376. 1 1元。具体事实如下:
(一)被告人薄熙来利用职务便利为大连国际公司及唐肖林谋取利益,收受唐肖林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109446元的事实
被告人薄熙来与唐肖林曾系同事。1999年底,唐肖林为利用大连驻深办在深圳市的土地进行开发建设,请求时任中共大连市委书记兼市长的薄熙来对将大连驻深办划归大连国际公司一事予以支持-同年12月4日,薄熙来在大连国际公司关于此事的请示报告上签批了同意办理的意见。2000年3月
2曰,大连市人民政府召开会议,决定将大连驻深办的人、财、物成建制划归大连国际公司,后薄熙来同意。大连国际
公司利用大连驻深办的土地与深圳市华明辉罝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明辉公司)合作建设“大连大厦”,大厦建成 后,大连国际公司及唐肖林个人均从中获利。
2002年上半年,唐肖林请求时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 的被告人薄熙来帮助申请汽车进口配额,薄熙来答应并让唐
肖林直接找时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夏德仁。之后,夏 德仁将唐肖林以辽宁对外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
经贸公司)名义提出的申请批转时任辽宁省对外经济贸笏合 作厅(以下简称外经贸厅)副厅长的吴江办理。因辽宁经贸
公司不具备相应资质,吴江便安排人员以大连市汽车工业贸 笏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汽贸公司)的名义为唐肖林报批 了
24个汽车进口配额。后唐肖林与大连国际公司原职工姬巍 将上述配额倒卖并从中获利。
为感谢被告人薄熙来的支持与帮助,唐肖林先后三次 给予薄熙来现金共计美元13万元、人民币5万元。其中,2002
年下半年,薄熙来在沈阳市家中收受唐肖林给予的美元5万元 (折合人民币413 830元);2004年6月,薄熙来在商务部办
公室收受唐肖林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2005年下半年,薄熙来 在商务部办公室收受唐肖林给予的美元8万元(折合人民币 645 616元)。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 列证据证实:
1,认定被告人薄熙来利用职务便利为大连国际公司接 收大连驻深办提供帮助的证据
(1)大连国际公司提供的《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情 况简介》、《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荐唐肖林主持大连国际
发展有限公司工作的通知》、《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会决议》等书证证明:1985年8月2日,大连国际公司在香港
注册成立,注册资本全部由大连市财政局拨付,隶属于大连 市政府。1999年5月1日起,唐肖林作为副总经理主持该公司
工作,2000年12月18日起,唐肖林任该公司总经理。
(2)证人唐肖林的证言证明:2000年左右,其听说大 连驻深办在深圳市的一宗土地闲罝多年,印产生了由大连国
际公司接收大连驻深办,以开发利用该宗土地的想法。其向 薄熙来汇报后,薄熙来表示同意,并让其起草报告-其将报
告交给薄熙来后不久,大连市政府就此事召开了协调会,后 大连国际公司接收了大连驻深办。2002年,大连国际公司与
华明辉公司利用两公司的毗邻地块合作建设“大连大厦”。 大厦建成后,华明辉公司分给大连国际公司3套房子和人民币 1
600多万元,送给其个人人民币200万元、美元1万元。
(3)证人黄子茂(时任大连驻深办主任)的证言证 明:2000年左右,大连市政府决定把大连驻深办撤销,相关
工作移交给大连国际公司,其与大连国际公司总经理唐肖林 办理了交接手续。
(4)证人张文胜(时任华明辉公司董事长)的证言证 明:华明辉公司在深圳市深南中路竹子林地区的土地与大连
驻深办的土地毗邻。2001年9月起,其公司与大连驻深办协商 利用该两宗毗邻的土地开发建设“大连大厦”。大厦建成
后,华明辉公司除分配给大连驻深办部分楼房及人民币1400 余万元外,还支付给唐肖林个人人民币200万元、美元1万 元。
(5)证人宋振军(时任大连国际公司大连办事处主 任)的证言证明:大连驻深办原来与大连国际公司没有隶属
关系,后大连市政府决定把大连驻深办成建制划归大连国际 公司。2000年3月至2005年3月,唐肖林让其兼任大连驻深办
主任。2002年4月,华明辉公司与大连驻深办合作开发深圳市 竹子林地区毗邻的两块土地,并顺利地办理了开发建设手
续。大厦竣工后,大连国际公司除分得部分房屋外,还分得 利润人民币1 400多万元。
(6)大连国际公司《关于将深办并入大连国际的请 示》证明:大连国际公司提议将大连驻深办现有人、财、物
成建制划归其公司。1999年12月4日,薄熙来在该请示上签 批:“原则上我同意,是个办法,可以深港配合”。
(7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向深圳市房地产登记中心 出具的便函、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与大连国际公司向薄熙
来提交的报告证明:2000年3月2日,大连市政府召开会议,
决定将大连驻深办并入大连国际公司,大连驻深办现有人、财、物成建制划归大连国际公司。大连市政府办公厅与大连
国际公司递交报告后,薄熙来于3月4日批示:“同意”。
(8)华明辉公司、大连驻深办签订的《合作兴建“大连 大厦”合同书》及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发放的《深圳市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等书证 证明了华明辉公司与大连驻深办合作建设“大连大厦”的事实。
(9)被告人薄熙来在自书材料、亲笔供词中交代和供 述并当庭供认:唐肖林曾向其谈过大连驻深办并入大连国际
公司一事,称对大连驻深办和大连国际公司都有好处2002 年,当时大连驻深办与大连国际公司已经合并,迫切希望启
动“大连大厦”的建设。记得唐肖林曾到省政府找其,并给 其一个报件,谈到深圳市在九十年代中期就划给大连一块
地,提出要利用该土地,其认为这个想法合理,印同意。
2,认定被告人薄熙来利用职务便利为唐肖林申请汽车 进口配额提供帮助的证据
(1)证人唐肖林的证言证明:2002年上半年,大连国 际公司原职工姬巍说倒卖汽车进口配额比较赚钱,让其找时
任辽宁省省长的薄熙来帮助审批。其请薄熙来给分管副省长 夏德仁打招呼。薄熙来表示同意,并让其直接找夏德仁。第
二天,其拿着姬巍起草的汽车进口配额申请找到夏德仁,夏 德仁签批让外经贸厅副厅长吴江具体负责办理。一两个月
后,吴江电话答复,其上报的公司不具备申请汽车进口配额 的资质,已为其在大连汽贸公司解决,让其找大连汽贸公司
的副总孙立克。之后,姬巍去大连汽贸公司接洽,获得二十 多个汽车进口配额。2002年8、9月份,姬巍给其人民币85万 元。
(2)证人夏德仁的证言证明:薄熙来与唐肖林关系较 好。薄熙来多次表示大连国际公司作为市政府的窗口单位很
不容笏,让其对大连国际公司和唐肖林多给予支持。2002年 上半年,唐肖林曾递交一份汽车进口配额的申请,其印批示
让外经贸厅主管汽车进口配额的副厅长吴江具体办理,还曾 要求吴江落实好此事^
(3)证人姬巍的证言证明:2002年上半年,其听说倒 卖汽车进口配额比较赚钱,因知道唐肖林与薄熙来个人关系
很好,就让唐肖林找薄熙来帮忙获取汽车进口配额,唐肖林 答应找薄熙来试试,其以辽宁经贸公司的名义起草申请交给
唐肖林。一个多月后,唐肖林和其一起带着夏德仁副省长的 批件找了外经贸厅副厅长吴江。之后,唐肖林告知其辽宁经
贸公司没有相应资质,配额已在大连汽贸公司解决。其与大 连汽贸公司的孙立克联系并拿到配额后,将配额卖给了朋友
杜世岩的大连市保税区百事佳国际贸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百事佳公司),获利人民币105万元。当年9月份,其分给唐 肖林人民币85万元。
(4)证人李平的证言证明:辽宁经贸公司是其注册成 立的公司。2002年,其校友姬巍与唐肖林曾使用其公司的名
义和资料申请汽车进口配额。后姬巍告知,因其公司不具备 相应资质,外经贸厅未予审批通过。
(5)证人吴江的证言证明:2002年上半年一次会后, 副省长夏德仁说,有一家公司申请汽车进口配额,他已在报
告上批示让其尽快办理。唐肖林与其联系后,其让辽宁省机 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以下简称机电办)郭秀芬主任具体负
责办理。后来,郭秀芬汇报说唐肖林申报的公司没有资质, 已通过大连汽贸公司解决。其印通知唐肖林与大连汽贸公司 的副总经理孙立克联系办理具体手续。
(6)证人郭秀芬的证言证明:2002年,外经贸厅副厅 长吴江让其给辽宁经贸公司办理汽车进口配额,并要求一定
办好-因为该公司不具备申请的资质,其向吴江汇报后,决 定从大连汽贸公司申报的配额中解决。后辽宁经贸公司从大 连汽贸公司获得了 24个配额v
(7)证人孙立克的证言证明:2002年,机电办郭秀芬 主任让其为其他公司申报了 24个汽车进口配额。姬巍与其联
系后,其按姬巍要求把配额转给了百事佳公司。
(8)证人杜世岩的证言证明:2002年下半年,其朋友 姬巍说有二十多个汽车进口配额,如其需要,找大连汽贸公
司副总经理孙立克印可。其与孙立克联系后,使用大连汽贸 公司24个汽车进口配额进口了 24台汽车。其为此支付姬巍人民币105万元。
(9)百事佳公司提供的《许可证明细表》、《机电产 品进口配额证明》、《进口许可证》、《货物进口证明 书》、《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及销售发票、现金曰记账等
书证证明:2002年下半年,百事佳公司使用大连汽贸公司24 个汽车进口配额进口了 24台汽车,并在国内销售。
(10)被告人薄熙来在自书材料、亲笔供词中交代和 供述•. “大约2002年前后,大连国际申请汽车进口配额,唐 肖林找到省府。”
“我感到这一申请是合理的,就跟分管外 经外贸的副省长夏德仁讲了此事,他负责机电办和进口事 务,不久办理了此事。”对上述事实,薄熙来在庭审中亦予 以供认。
3,认定被告人薄熙来先后收受唐肖林美元丨3万元、人 民币5万元的证据
(1)证人唐肖林的证言证明:2002年秋,其倒卖汽车 进口配额获利后,让姬巍帮其兑换了两三万美元,加上自己 已有的美元,凑了
5万美元,到薄熙来沈阳的家中,其对薄熙 来说“汽车进口配额批了,这点美元给薄瓜瓜在国外零
用”。薄熙来点点头,没有说什么,其将5万美元放在沙发上 就走了。2004年5、6月份,薄熙来调到商务部工作,为感谢
薄熙来以往的帮助和支持,在商务部薄熙来的办公室,其对 薄熙来说“您换地方住了,我给您准备了 5万元钱用”。和薄
熙来聊了一会儿后,其将5万元人民币放在沙发边上就走了。 该5万元是时任大连国际公司大连办事处主任宋振军准备的。
2005年8、9月份“大连大厦”建成后,为感谢薄熙来的支 持和帮助,其到商务部薄熙来的办公室,将8万美元和一
些办公用品放下,对薄熙来说“深圳的房子建好了,这里有8 万美元是给您的”。薄熙来点点头,没说什么就收下了。这8
万美元的来源,一是张文胜给的1万美元,二是姬巍帮其兑换 的美元,三是其自己手里还有一些美元。
证人姬巍、张文胜的证言印证了唐肖林关于部分行贿款 来源的证言。
(2)证人宋振军的证言证明:2002年的一天,唐肖林 说要见薄熙来,其即开车送唐肖林到沈阳去见薄熙来-2004
年左右,薄熙来刚任商务部部长,唐肖林说薄熙来在北京安 家,让其准备5万元人民币,他要给薄熙来表示一下。其印从
大连国际公司的账外资金中拿出5万元人民币交给唐肖林,后 将该笔支出在账外资金支出账目上记载为“付唐总香港费 用”。
宋振军提供的“账外支出资金记账页”记载 有“2004.06付唐总香港费用50000”的内容。
(3)被告人薄熙来在自书材料、亲笔供词中交代和供 述•。因唐肖林是其相处多年的工友,有老感情,就思想麻
痹,放松了自己。“唐肖林曾先后三次送给我13万美元和5万 元人民币。第一次大约是2002年在我沈阳的家中,唐肖林以
我儿子在外国学习、谷开来‘陪读’生活开销为由,给了5万 美元。第二次是2004年,我到商务部工作时,唐肖林到办公
室看我,捎去5万人民币,说是‘添些文具’。钱拿回了家。 第三次是2005年在我北京的办公室,他送了 8万美元,说是给
开来母子,国外生活需要用钱,表示一点老朋友的心意。钱 我拿回家,放在我书房的保险柜里。”
(二)被告人薄熙来利用职务便利为实德集团谋取利益,
明知并认可薄谷开来、薄瓜瓜收受徐明财物折合人 民币19337930. 11元的事实
1999年底,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 达集团)与实德集团就转让大连万达实德足球俱乐部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大连万达)达成协议后,为推动此事,徐明向 薄谷开来提出,希望时任中共大连市委书记兼市长的被告
人薄熙来予以支持。薄谷开来向薄熙来转达了徐明的上述请 托事项。后经薄熙来同意,实德集团收购了大连万
达。2000年1月9日,大连万达变更登记为大连实德足球俱乐 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实德),法定代表人为徐明。同
曰,薄熙来出席了大连实德成立的新闻发布会。
2000年上半年,为引进定点直升飞球项目,徐明向薄 谷开来提出,希望时任中共大连市委书记兼市长的被告人薄
熙来予以支持。薄谷开来向薄熙来转达了徐明的上述请托事 项,薄熙来表示同意。同年6月3曰,薄熙来在实德集团提交
的报告上批示,由副市长刘长德为该项目选择地点。后经薄 熙来现场考察,决定将该项目建在大连市星海湾广场。同月
16曰,经薄熙来批示同意,该项目以祖赁方式办理用地手 续。
2002年10月,实德集团筹划与台湾台塑集团合作建设 大型石化项目(以下简称实德石化项目),徐明请求时任辽
宁省人民政府省长的被告人薄熙来予以支持。同月25曰,薄 熙来在大连市考察时,要求大连市委、市政府对实德石化项
目髙度重视。同月30日晚,薄熙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要求 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实德石化项目,并指定副省长夏德仁、辽
宁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金笛负责协调、统筹。12月7日,薄 熙来批示同意成立实德石化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由夏德仁担
任组长。后台湾台塑集团退出,2003年2月,实德集团转而与 沙特基础工业公司洽谈合作。同年5月,因项目选址与大连市
蛇岛老铁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蛇岛自然保护区) 范围冲突,薄熙来批示要求王金迪与时任辽宁省环保局局长
的杜秋根做好调整保护区范围的协调工作。后大连市人民政 府提出调整蛇岛自然保护区范围的申请并逐级上报,获得批
准。同年9月27日,薄熙来在大连考察时,再次要求相关部门 对实德石化项目予以髙度重视。此后,薄熙来还以辽宁省省
长、商务部部长的身份多次会见沙特基础工业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并将实德石化项目列入中沙第三届经贸混合委员会正 式议题。
2004年3月,实德集团向商务部申报原油成品油非国营 贸易进口经营资格,徐明为此找到时任商务部部长的被告人
薄熙来,请其予以支持。薄熙来表示同意。同年8月13曰,商 务部将实德集团列入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笏进口经营 备案企业名单。
2000年,薄谷开来提出欲购买位于法国戛纳松树大道7 号的枫丹•圣乔治别墅,徐明表示由他支付全部房款。为隐
瞒薄家在国外购买房产事实并避税,薄谷开来委托其法国朋 友帕特里克•亨利•德维尔(Monsieur Patrick Henri Devillers,以下简称德维尔)设计了一套复杂的以公司名义
购买该别墅的方案,并成立了由其实际拥有并控制的罗素地产 公司(Russell Properties S. A。)。同年 11月7 日,徐明指
示实德集团下属企业赛德隆国际电器(中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赛德隆电器公司)利用虚假的进口合同向交通银行大
连分行申请开立了金额为美元323万元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 证,受益人为美国东方有限公司(EasternAmerican Co.,
Ltd.,以下简称美东公司同月29日,信用证项下的 美元323万元经里玲信贷银行上海分行议付扣除费用后,汇至
薄谷开来指定的罗素地产公司账户。2001年7月9曰,薄谷开 来委托德维尔以罗素地产公司实际拥有并控制的枫丹•
圣乔治房产公司(Residences Fontaine Saint Georges ) 的名义,使用上述款项中的欧元2 318 604. 70元(折合人
民币16 249 709. 18元)购买了枫丹•圣乔治别墅。2002年的 一天中午,被告人薄熙来回家时,遇到薄谷开来、徐明正在
观看该别墅幻灯片,便共同观看。薄谷开来告知薄熙来该别 墅系由徐明提供的资金所购买。
(1)证人徐明的证言证明:1999年12月,实德集团和 万达集团就收购大连万达达成协议后,其找薄谷开来请求薄
熙来予以支持,薄谷开来同意。在2000年1月2日的一次会议 上,薄熙来当场表态,大连足球队交给实德集团,改名大连
实德。同月9曰,实德集团召开了收购大连万达的新闻发布 会,薄熙来出席发布会并讲话。
(2)证人薄谷开来的证言证明:大连万达足球队多次 在全国甲A足球联赛中夺冠。1999年,徐明向其提出想收购万
达足球队,其就向薄熙来推荐,并让薄熙来积极促成此事。 后徐明的实德集团收购成功。
(3)证人辛德智(时任大连市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 的证言证明:根据中国足协的规定,实德集团收购大连万达
后,必须经大连市体委同意才能注册成立新的足球俱乐部。 大连万达是甲A球队,曾多次夺冠,在全国有很大影响,足球
又是大连的城市名片,因此,收购大连万达是该市的重大事 项,须报经市长同意。实德集团收购大连万达最终由薄熙来 决定。
(4)证人贺旻(时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证言 证明:1999年底,万达集团向大连市委、市政府递交报告
称,万达集团已就足球队转让事项和实德集团谈妥,其和市 委副书记怀忠民商萤后,报告了薄熙来。不久,薄熙来在一
次会后对其与怀忠民和体育局等相关人员说“万达集团不干 足球了,那就让实德集团的徐明接吧”。大连实德成立时, 薄熙来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5)万达集团与实德集团签订的转让大连万达股份的 《合同书》、大连市体育运动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大连实
德足球俱乐部的批复》、大连万达工商登记资料等书证证 明:1999年12月24曰,万达集团与实德集团达成协议,万达
集团将其持有的大连万达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实德集 团。2000年1月8日,大连市体委批准成立大连实德足球俱乐
部有限公司。次日,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徐明为法 定代表人。
(6)被告人薄熙来在自书材料、亲笔供词中交代和供 述:“当时大连万达足球队曾在全国‘甲A联赛’中夺冠,但
董事长王健林向市府主动提出,办球队开销大、有压力,想 把球队转让给实德集团。” “实德收购万达足球队的事,谷
开来曾鼓励过我,觉得一个城市集中力萤办好一支球队就不 简单。说徐明有能力。” “在1999一2000年左右,我推动并 批准了实德收购万达球队的方案。”
“以后,我出席了实德 队的成立仪式及当年实德队获全国甲A联赛冠军的庆祝酒会。
”对上述事实,薄熙来在庭审中亦予以供认。
2、认定被告人薄熙来利用职务便利为实德集团建设定 点直升飞球项目提供帮助的证据
(1)证人徐明的证言证明:2000年,其在英国向薄谷 开来提出,想在大连引进定点直井飞球旅游项目,薄谷开来
答应去找薄熙来,并说会让薄熙来在大连选最好的地段建设 这个项目。后薄熙来亲自到星海湾广场为该项目选址。该项
目在没有规划手续的情况下开工,于当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成为大连实德的招牌广告。严格意义上讲,该项目是违章建
筑,但由于是薄熙来亲点的项目,所以很顺利就建成使用 了。
(2)证人薄谷开来的证言证明:2000年,其与徐明在 英国时看到定点直井飞球,徐明让其帮助将该项目引进到大
连,后其将徐明的想法告知薄熙来。最后,这个项目在大连 市星海湾广场建成。
(3)证人刘长德的证言证明:2000年6月,徐明直接
求其为该项目选择适当地点。其提出选址方案后,薄熙来亲 自到星海湾广场现场考察,并确定项目地址,同时指出项目
进展太慢,要求规划局和星海湾管理中心等部门抓紧推进。 后经薄熙来同意,该项目以祖赁方式办理了用地手续,但实
德集团一直没有缴纳土地租赁费用,亦未办理相关建设用地 手续。
证人牛连盛(时任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局长)的证 言印证了薄熙来确定项目地址并要求抓紧推进项目的事实; 证人李东晔(时任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用地规划处副处
长)的证言印证了薄熙来现场考察选址、最终确定地点的事
实。
(4)证人元万中(时任大连实德副总经理)的证言证 明:2000年5月底或6月初,徐明拟建设定点直井飞球项目,
让其起草了一份请大连市政府明确项目地点和从速办理开工 手续的报告。同年6月3日薄熙来在报告上作出批示。同月4曰
至14曰,经薄熙来两次现场办公,最终选址在星海湾广场百 年城雕西侧。市城乡规划土地局据此明确了项目用地位罝和
面积,实德集团在没有拿到正式审批手续之前就开工建设。
(5)实德集团向大连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大连实德足 球系列:定点直井飞球项目的报告》证明:薄熙来于2000年6
月3日在该报告上作出“请长德同志选择适当的地点和位 置”的批示。
(6)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定点直升飞球的规划设 计条件》证明:2000年6月9日,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根据
市政府现场办公会议的决定,明确了定点直井飞球项目选址 的位罝和用地面积。
(7)大连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大连市 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大连实德足球俱乐部定点直井飞球项目
的意见》证明:2000年6月11日,该两单位向薄熙来提出由市 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成立领导小组,以推动直井飞球
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建议以祖赁方式提供建设用地给该项目使 用,并免交第一年的土地使用费。薄熙来同月16曰在该报告 上批示“同意” ”
(8)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大连市城乡建设委炅 会、大连市规划局办公室分别出具的《说明》证明:实德集
团定点直井飞球项目没有办理过供地及土地登记手续,也未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
(9)被告人薄熙来在自书材料、亲笔供词中交代和供 述:“谷开来在英国看到热气球,感到很有创意,就与徐明
建议并商办,以后又向我推荐在大连主要广场上搞一个。
” “大约在2000年,实德集团给市府上报了拟建直井大气球 项目的报告”,“我同意并批准了这一项目,并召开过现场
协调会。这个巨大的足球形热气球建在大连临海的星海广 场,成为大连足球城和实德球队生动的广告,倍受市民和游
客瞩目。”对上述事实,薄熙来在庭审中亦予以供认。
3、认定被告人薄熙来利用职务便利为实德集团申报实 德石化项目提供帮助的证据
(1)实德集团《双岛湾石化项目前期工作大事记》证 明:2002年10月,实德集团与台湾台塑集团关系企业洽谈合
作建设大型石化项目;2003年2月,该公司又与沙特基础工业 公司洽谈合作建设该项目。
(2)证人徐明的证言证明:2002年,实德集团准备在 大连双岛湾与台湾台塑集团合建石化项目,为获得时任辽宁
省省长薄熙来的帮助,其多次向薄熙来汇报,薄熙来表示全 力支持。2003年与沙特基础工业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后,为
推动项目尽快启动,薄熙来应其请求在大连主持召开项目推 进会,要求大连市政府迅速审批,尽快上报,力争将实德石
化项目纳入国家计划审批。2003年10月,薄熙来应其要求出 面接待沙特基础工业公司总裁等髙级管理人炅。20(H年底,
其向已调任商务部部长的薄熙来提出,希望将该项目列入中 沙混合委员会议题,薄熙来表示同意。2005年1月,该项目被
列入中沙混合委员会议题。期间,因实德石化项目选址和蛇 岛自然保护区冲突,其公司提出调整蛇岛自然保护区的范
围,但是环保部门意见不统一,其为此请求薄熙来帮助协 调,薄熙来给予了大力支持。
(3)证人王承敏(时任中共大连市委常委、大连市政 府副市长)的证言证明:实德石化项目最早与台湾台塑集团
合作,后来又与沙特基础工业公司合作。薄熙来对该项目非 常重视,多次明确要求大连市政府加大力度,做好协调服务
工作加快推进该项目。薄熙来担任商务部部长之后,仍然非 常关心支持实德石化项目,多次会见沙特基础工业公司高层
管理人员,并将该项目列为中沙经济混合委员会例会议题, 上升为政府间推动合作的项目。薄熙来的支持对推动该项目 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4)商务部西亚非洲司提供的薄熙来讲话记录及实德 集团提供的《关于SABIC副总裁来访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的
汇报》证明:2004年4月9日和9月27日、2006年3月14日,薄 熙来三次会见沙特基础工业公司髙级管理人炅;2006年1月23
曰,薄熙来在主持中沙第三届经贸混合委员会的讲话中提 出,商务部对实德集团等公司与沙特基础工业公司的合作持 积极态度。
(5)证人王金笛的证言证明:2002年10月和2003年 4、5月份,时任辽宁省省长的薄熙来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
究实德石化项目推进工作,薄熙来要求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 持,并指定其具体负责。2003年10月,薄熙来将实德集团上
报的《双岛湾石化项目合作进展情况报告》批转给副省长许 卫国和其本人,许卫国要求其进一步推进项目进程。2002年
11月和2003年12月,薄熙来分别会见与实德集团合作该项目 的台商、外商髙级管理人员。因选址影响蛇岛自然保护区生
态环境,实德集团建议调整保护区范围,薄熙来批示其和省 环保局局长杜秋根研阅。其为此按照薄熙来的意见组织专家
论证会,协调专家必须形成在双岛湾上马石化项目的意见, 最终调整自然保护区的方案获得批准。
自然保护区范围的汇报提纲》,证明了薄熙来就调整蛇岛自 然保护区范围事项作出批示的情况。
辽宁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大连双岛湾工业园区项目方 案要点与工作建议》,证明了薄熙来批示指定王金笛负责协 调该项目的情况。
(6)证人杜秋根的证言证明:2003年5月,时任辽宁 省政府副秘书长的王金笛告知其实德石化项目选址在蛇岛自
然保护区内,薄熙来指示召开专家论证会,因此此事必须 办。因该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影响很大,专家不赞成
项目选址。同月24曰,王金笛再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强调 薄熙来对项目十分重视,要求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大力推
进。后薄熙来将实德集团《关于建议调整蛇岛老铁山自然保 护区范围的汇报提纲》批转给其本人及王金笛,其即安排相
关部门按照程序申报对蛇岛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事宜,并组 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7)证人钟祖华(时任实德集团董事)的证言证明: 根据项目建议书,实德石化项目总投资预计426亿元,如果建
成,预计年收入300多亿元,税金和利润每年能达到六、七十 亿元。按照与外商的协议,实德集团将获得可分配利润的一
半。薄熙来与徐明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薄熙来在很多场合 对徐明相当肯定,徐明经常向薄熙来直接报送项目的有关材
料、汇报项目进展。徐明就蛇岛自然保护区范围进行调整一 事向薄熙来汇报后,薄熙来即要求环保部门全力解决。与大
连市和辽宁省的其他领导相比,薄熙来对该项目的推动作用 更明显,在重要问题、重要节点上的推进力度更大。
(8)大连市人民政府《薄熙来省长在听取大连市有关 汇报时的讲话传达提纲》证明:2002年10月25曰,薄熙来听
取大连市政府汇报后,提出市委、市政府要把实德石化项目 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予以高度重视。
(9)实德集团提供的《省政府专题会议记录》证明: 2002年10月30日晚,时任辽宁省省长的薄熙来主持召开会
议,讨论实德石化项目的选址等问题。会上薄熙来要求省政
(10)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提供的实德集团的书面 请示证明:2002年12月7日,实德集团向夏德仁副省长报送书
面请示,提请省政府就该公司与台湾台塑集团合作建设石化 项目成立协调领导小组,由夏德仁副省长担任组长。薄熙来 当曰签批“同意。”
(11)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呈报双岛湾石化工业项 目建议书的请示》、《关于蛇岛老铁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
围及功能区调整的请示》、《关于建设双岛湾石化工业项目 并对进行局部调整的请 示》,辽宁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大连双岛湾石化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书预审查意见的函》等书证,证明了实德石化项目立 项、蛇岛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调整等事项的申报及审批情 况。
(12)被告人薄熙来在自书材料、亲笔供词中交代和 供述:“大约在2002年,实德集团提出在大连双岛湾搞石化
项目,包括30万吨原油码头、100万吨乙烯、1000万吨炼油。 因大连临海,有发展石化的先天优势,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 地,我愿意支持。”
“当时是想同台塑王永庆合作,我曾以 市长身份积极推动,还让市计委主任王承敏特别注意并专门 协调。” “我任辽宁省长后,继续关注,又指派王金笛副秘
书长负责协调,并在2003年去大连开了项目推进会,要求尽 快上报,力争纳入国家计划审批。为了这个项目,还让省环
保局和大连市政府调整了大连老铁山自然保护区的规划。
” “记得这个项目以后转为和沙特一大公司合作。” “在我 任商务部部长期间,似在2006年,沙特国王访华,我又协调
了外交部和发改委,将该项目列入了双方讨论的议题。”对 上述事实,薄熙来在庭审中亦予以供认。
4、认定被告人薄熙来利用职务便利为实德集团被列入 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备案企业名单提供帮助的证据
(1)证人徐明的证言证明:2004年3月,实德集团向 商务部申报原油成品油非国营贸笏进口经营资格后,其到商
务部找到薄熙来,向薄熙来讲了实德集团的这一申请,并希 望得到他的支持,薄熙来当时说知道了。因此事对实德集团
意义重大,所以之后其还曾为此事多次到商务部找过薄熙 来,请求他支持。后实德集团的申请获得批准,这与薄熙来
书期间,徐明为薄谷开来、薄瓜瓜及其亲友支付往返国内外 的机票费用人民币1 864 630. 80元、住宿费用人民币148 424 元、旅行费用美元102
241元(折合人民币654 056. 13元), 2008年7月28日,应薄瓜瓜要求,徐明安排其公司员工以人民
币8571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赛格威”牌电动平衡车送给薄 瓜瓜。2011年11月,薄谷开来以薄瓜瓜信用卡透支为由,安
排薄熙来家勤务人员张晓军要求徐明为其还清信用卡所欠外 币,并明确提出具体数额;同月25曰,徐明委托其朋友王季 倬花费人民币335
400元兑换美元、英镑后,由薄熙来家勤务 人员杨四堂将美元2万元、17 900英镑存入薄谷开来中国银行
存折,剩余英镑交由张晓军保存。薄谷开来将徐明为薄瓜瓜 在国外学习、生活等方面提供了资助的情况告知了薄熙来。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 列证据证实:
1、认定被告人薄熙来利用职务便利为实德集团收购大
(2)实德集团《关于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原油、成 品油非国营贸笏经营资格申请报告》证明:20(H年2月20曰,
实德集团向大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申请赋予其原油成品 油进口经营资格。
(3)大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大连实德集团 有限公司原油、成品油非国营贸笏进口经营资格的请示》证
明:2004年3月17曰,大连市对外贸笏经济合作局向商务部申 请賦予实德集团原油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资格。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4年第46号公告》证 明:2004年8月13曰,实德集团被商务部列入成品油(燃料 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备案企业名单。
(5)被告人薄熙来在自书材料、亲笔供词中交代和供 述:2004年,实德集团曾向商务部申报原油成品油进口经营
资格,其表示同意。批准实德集团申请的原油成品油经营许 可证,是在其任商务部部长期间。
5、认定薄谷开来收受徐明购房款并在法国购买别墅以 及被告人薄熙来对此知情的证据
(1)证人薄谷开来的证言证明:2000年,其想在法国 购房,德维尔帮其选择了位于法国尼斯市和戛纳市之间的枫
丹•圣乔治别墅。其感觉很满意,就告诉徐明其想在法国购 买别墅,约需美元300多万元,徐明表示由他出资。其同意
后,为隐瞒薄家在国外购买房产,同时也是为了避税,就委 托德维尔设计了一套复杂的以公司名义购买别墅的方案。同
年9月,其和德维尔通过网络注册成立了罗素地产公司,二人 各持50%的股权,德维尔系为其代持。该公司由其与德维尔委
托朗特里公司管理,但重大事项由其决定。按照其指定,徐 明将美元300多万元购房款通过一家美国公司汇入罗素地产公 司账户。之后,其委托加拿大投资托管公司
(InvestissementsCustodian Inc。)以 100%控股的形式,于 2001年6月在法国投资成立了 一家房产管理公司,该公司注册
资金来源于罗素地产公司。该法国房产管理公司使用劳埃德 银行发放的贷款购买了圣乔治别墅,而劳埃德银行之所以发
放这笔购房贷款,是因为罗素地产公司先在银行办理了一笔 与贷款数额相等的定额信托存款业务,购房贷款其实就是罗
素地产公司存入银行的定额信托存款。加拿大投资托管公司 后来被罗素国际度假公司(Russell International Resorts
S.A。)取代,从股权结构上进一步确立了罗素地产公司作为 圣乔治别墅实际所有者的身份。为装修和出祖,其为别墅设
计了两套幻灯片。2002年其回国带回家中为徐明播放时,薄 熙来下班后一起观看。其告诉薄熙来这是由徐明出资为其在
法国尼斯戛纳购买的房产,可以作为经营性物业对外出祖, 将来留给瓜瓜经营管理。薄熙来听后,对其想法表示支持。
当时徐明在场。其未详细告知薄熙来其与德维尔设计的购买 别墅的方案,但薄熙来对于徐明为其出资购买该别墅的情况
是清楚的。薄熙来还曾问其这样做是否安全,其告诉薄熙来 说别墅购买过程很复杂,且未以其家人名义购买,总体上很
安全,让薄熙来放心。为防止德维尔薪占别墅,同时担心该
朋友姜丰为其代持控制别墅的相关公司股权,后姜丰与德维 尔办理了相关手续,但枫丹•圣乔治别墅的所有权人自始至 终都是其本人。
大投资托管公司成为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的唯一股东,枫 丹•圣乔治房产公司名下的资产实际由罗素地产公司拥有。
罗素地产公司在罗素国际度假公司的股权由其代持。同年,
薄谷开来将罗素地产公司的上述存款借给罗素国际度假公 司,由罗素国际度假公司替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偿还了到
期银行贷款。罗素地产公司不仅是罗素国际度假公司的实际 股东,而且通过借款加强了对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和别墅
的控制。薄谷开来是罗素地产公司的实际所有人和唯一受益 人,其本人不拥有与该公司股权相关的任何收益,也不拥有
与该公司控制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2011年4月,薄谷开来决 定让其将控制别墅公司的股权转给姜丰,由姜丰为她代持。
同年5月,其在法国巴黎将罗素国际度假公司的全部股权和枫 丹•圣乔治房产公司的管理权交给了姜丰,并告诉姜丰等薄
谷开来签署转给其另外50%股份的文件后再办理罗素地产公司 的股权交接。同年9月,其收到薄谷开来签署的将罗素地产公
司全部股份转给自己的文件。但其现在仍为薄谷开来代持罗 素地产公司100%的股份,尚未转给姜丰。
(9)罗素地产公司的注册登记证明、收支明细、银行 对账单、财务报表等资料,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的工商登
记注册资料、《公司章程》、枫丹•圣乔治别墅《出售合 同》、劳埃德TSB银行与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商业贷款协
议》等资料,罗素国际度假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资料、《公 司章程》、会计报表、《贷款合同》、《预约合同》、《股
份出售协议》等资料,特雷斯科信托公司收支明细,薄谷开 来和德维尔致罗素地产公司董事的通知、声明,罗素地产公
购房款,她又说对我讲过,那我作为政府官员、一家之长,
不论知情多少、是否记得,都责无旁贷。我对尼斯房的买 卖、运作过程及房子的大小、价值都不知道,没有参与过此
事。我愿意尊重检察机关经分析、确认后的调查结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认定徐明为薄谷开来和薄瓜瓜及其亲友支付机票、 住宿、旅行等费用的证据
(1)证人薄谷开来的证言证明:薄瓜瓜自2000年起一 直在国外读书。2000年到2007年,其在国外陪读,此后其安
排张晓军陪读。每年其或张晓军陪薄瓜瓜最少回国三次。
2003年,其要求徐明支付往返国内外的机票费用,徐明很痛 快地答应了。自此,其和薄瓜瓜、张晓军出国、回国以及中
途到国外旅行的机票、旅行费用均由徐明支付。有时德维尔 陪同,往返机票也是徐明支付。薄瓜瓜的老师全家来北京旅
游,薄瓜瓜还组织国外的朋友、同学40多人来北京旅游,机 票、住宿费用均由徐明支付。2008年后,瓜瓜及其朋友在假
期经常去国外旅行,机票等旅行费用也由徐明支付。2011年8 月份,薄瓜瓜和朋友去非洲旅行,其让徐明全部负责安排,
徐明很爽快地答应了。薄熙来曾问起薄瓜瓜去非洲是否安 全,其对薄熙来说,徐明都已经安排妥当,薄熙来才放
心。薄瓜瓜旅行回来后,给其和薄熙来带回来了小礼物,讲
(2)证人徐明的证言证明:2003年,薄谷开来提出薄 瓜瓜在国外上学,订票不方便,希望其能解决机票费用,其
表示订票时可直接与其联系。此后,薄谷开来或张晓军多次 让其为薄谷开来、薄瓜瓜以及德维尔等人购买国际或国内机
票。还有几次是薄瓜瓜在国外的朋友来北京旅游,薄谷开来 让其支付了相关机票和住宿费用。2011年8月,薄谷开来让其
陪同薄瓜瓜及亲友等去非洲旅游,其因为有事未能陪同,但 安排公司员工支付了旅游费用。上述事宜由员工孙富春、张
贤、郭晓霞具体办理,累计票款有人民币三、四百万元。实 德集团的发展壮大离不开薄熙来的帮助。为了感谢薄熙来对
实德集团的关照,以及曰后给予实德集团更多的帮助,其对 薄谷开来、薄瓜瓜提出的要求尽爱满足。
(3)证人张晓军的证言证明:2007年前,薄谷开来陪 薄瓜瓜在国外读书,二人的机票由实德集团的张贤、孙富春
负责购买。2007年后,其接送薄瓜瓜的机票购票事宜,徐明 安排郭晓霞办理。之后,其与薄瓜瓜及薄瓜瓜亲友、老师、
同学的机票均由郭晓霞负责购买并在实德集团报销。应薄瓜 瓜的要求,其还让郭晓霞为薄瓜瓜的朋友、薄瓜瓜学校的访
问团成员等预订酒店,相关住宿费用均在实德集团报销。薄 瓜瓜还通过郭晓霞联系去非洲旅行。2011年8月,薄瓜瓜去非
洲旅行回来后,给薄熙来、薄谷开来带回了一些小礼物。
(4)证人孙富春、张贤的证言证明:自2003年起,他 们分别按照公司领导安排,先后多次为薄谷开来、薄瓜瓜及
其亲友和薄瓜瓜的老师预订机票。上述票款均在实德集团或 其下属公司报销。
(5)证人郭晓霞的证言证明:20(M年其到实德集团工 作。后根据徐明的要求,多次为薄谷开来、薄瓜瓜及薄瓜瓜
具体事宜,然后其通知北京保盛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订购机
票。其还为薄瓜瓜的亲友多次预订酒店并购买机票。上述费 用均在实德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报销。2011年8月,薄瓜瓜及
其亲友去非洲旅行,包机费用与非洲境内费用共计美元 130841元,其通过徐明在香港花旗银行的账户支付了上述费 用,后有两人退还了费用美元28 600元。
郭晓霞与薄瓜瓜、张晓军之间的手机短信、电子邮 件,印证了郭晓霞为薄瓜瓜、张晓军等预订机票、旅游行程 及酒店的过程。
(6)证人范育新(时任北京保盛航空服务有限公司销 售经理)的证言证明:郭晓霞曾在其公司为薄谷开来、薄瓜
瓜及其亲友预订过约上百次机票,票款由实德集团及其下属 公司支付。2011年2月底,郭晓霞曾让其为薄瓜瓜等41人预订
过国内机票。同年3月和7月,其又按照郭晓霞的要求,先后 预订过酒店房间。上述费用由实德集团或郭晓霞支付。
(7)实德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相关机票、报销凭 证,郭晓霞的笔记,北京保盛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
说明、消费明细,包机、预订酒店合同,花旗银行(香港)
有限公司的付款凭证,中国银行大连中山广场支行营业部
《国际汇款贷记通知书》,北京东方君悦酒店、北京饭店、 华彬费尔蒙酒店、北京柏悦酒店提供的相关住宿资料等书
证证明:薄谷开来、薄瓜瓜及其亲友在实德集团及其下属公 司报销机票费1864630. 8元、住宿费148424元、旅行费美元 102241元。
上述书证均经相关经办人员辨认并予以说明。
经被告人薄熙来当庭辨认该车照片,薄熙来确认,其 曾在家中见过该电动平衡车。
8、认定徐明应薄谷开来的要求为薄瓜瓜归还信用卡欠 款的证据
(1)证人薄谷开来的证言证明:2011年U月,薄瓜瓜 的信用卡透支,欠款有美元、英镑等。其安排张晓军联系徐
明,要求徐明为其归还上述欠款。后徐明告知其透支的费用 已还清。
(2)证人徐明的证言证明:2011年U月,张晓军给其 打电话,称薄谷开来要求其为薄瓜瓜归还信用卡透支的约美
元3万元和2万英镑。其安排司机李佳忠找朋友王季倬拿了现 金交给张晓军。事后,其告知薄谷开来信用卡透支的费用已 还清。
(3)证人李佳忠的证言证明:2011年10月左右的一 天,徐明电话告知其找王季倬取钱,为薄瓜瓜归还信用卡的
透支款,并通过短信告知所需英镑、美元的数额。王季倬安 排人员交给其英镑、美元各2万元左右。后其按照张晓军的安 排,将上述现金交给杨四堂。
(4)证人王季倬(时任北京华诚力合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长)的证言证明:2011年11月25日下午,徐明电话请其先垫
付一些美元、英镑给李佳忠,并通过短信告知具体数额。其 即安排洪成武将所需美元和英镑直接交给了李佳忠,后其将
用于兑换外币的人民币335400元通过招商银行卡汇给了洪成 武。
(5)证人洪成武的证言证明:2011年,其根据王季倬的 要求,将所需英镑和美元交给一名男子,后王季倬将人民币 30余万元汇至其招商银行卡。
(6)招商银行北京大运村支行提供的账户历史交易明 细表证明:2011年11月25日,王季倬向洪成武的招商银行卡 汇款人民币335 400元。
(7)证人杨四堂的证言证明:其系薄熙来家的勤务员。 2011年11月,张晓军交给其一张薄谷开来在中国银行开立的
存折。后其按照张晓军的要求,从李佳忠处取回2万多英镑、 美元2万元,并将美元2万元和1万多英镑陆续存入薄谷开来上
述存折账户,将存折和剩余的英镑交给了张晓军。
(8)证人张晓军的证言证明:2011年11月,薄谷开来让 其联系徐明,为薄瓜瓜归还中国银行的外币信用卡欠款。其
通过短信把所需数额告知徐明。几天后,徐明司机李佳忠告 知钱已取到,其便安排杨四堂将全部美元和部分英镑存至薄
谷开来的中国银行存折,剩余英镑由其保管。薄瓜瓜的信用 卡是副卡,主卡由薄谷开来持有,信用卡与薄谷开来的存折 綁定。
(2)证人徐明的证言证明:2000年7月,薄谷开来想 在法国尼斯市购买别墅,约需美元300多万元。为得到薄熙来
更大的帮助,其主动表示由他支付全部房款。同年10月,薄 谷开来催其尽快汇款。其安排实德集团办公室主任陈春国以
实德集团下属企业赛德隆电器公司向美东公司购买轻钢厂房 的虚假名义,开立了金额为美元323万元的信用证。美东公司
收到信用证扣除费用后,将剩余的美元300多万元汇入薄谷开 来指定的账户。后听薄谷开来说为掩盖薄熙来一家与国外房
产的关系,别墅由德维尔出面购买,产权也落在德维尔名
下。2002年8月的一天中午,薄谷开来在沈阳家中,给其播放 法国别墅的幻灯片,薄熙来回家后也一起观看。薄谷开来对
国尼斯购买的,作为经营性物业,将来留给瓜瓜,他就可以 有稳定的收入了。”薄熙来习惯性地点了点头,其顺口说了
一句:“省长有时间去看看。”薄谷开来说:“等弄好了再 去看吧。” 2004年7月左右,薄谷开来告知其房产一事已经办
好,找机会让薄熙来去法国看看该套房产,还说最近薄熙来 会为此事与其见面。不久后的一个晚上,薄熙来打电话让其
到商务部,二人见面后在一楼停车场的过道上散步。薄熙来 说,“听说在尼斯买了经营性物业,这样他们就有了稳定的
收入,这些事我都不知道,今后等瓜瓜长大以后让他处理这 个事情。”并强调对这件事一定要保密,任何时侯他都不知
道尼斯这套房产的事情,其当时表示“明白”。2011年4月, 薄谷开来决定让其女朋友姜丰代持尼斯房产产权。其认为薄
谷开来是担心德维尔等人薪占别墅,同时担心此事被外界知 晓会影响薄熙来的仕途。同年5月,姜丰和德维尔在法国对控
制该别墅的公司股权进行了转让交接。后其告知姜丰该别墅
(3)证人陈春国的证言证明:其曾按照徐明的指示,
以赛德隆电器公司的名义开立过金额为美元323万元的信用 证,受益人为美东公司。为此,该公司还补签了向美东公司 购买轻钢厂房的虚假合同。
(4)证人亨利•李(美东公司第一副总裁兼上海办事 处负责人)的证言证明:2000年,徐明需向境外转款,通过
美东公司以进口轻钢厂房名义申请了即期信用证。同年11 月,该信用证项下的款项通过里玲信贷银行上海分行议付,
由交通银行大连分行支付给了里玲信贷银行纽约分行。该笔 资金扣除手续费后约为美元322万元,该款按照徐明的指示转
(5)赛德隆电器公司向交通银行大连分行申请开具的 《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申请书》及附随单据、美东公司开具
的单据等书证证明:2000年10月30日,赛德隆电器公司向交 通银行大连分行申请开立金额为美元323万元的不可擻销跟单
信用证,受益人为美东公司。基础合同为进口轻钢结构厂房 合同。
(6)交通银行《关于大连分行信用证有关情况的说 明》证明:2000年11月7日,交通银行大连分行根据赛德隆电
器公司的申请开立了编号为LCE0200021002的信用证。受益人 美东公司收到信用证单据后提交里昂信贷银行上海分行议
付。11月24日,交通银行大连分行要求美国运通银行将美元 3229972元汇给里玲信贷银行上海分行。
(7)东方汇理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 323万美元信用证有关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料,罗素地产公
2004年9月更名为法国东方汇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原法国里玲信贷银行上海分行收到交通银行大连分行支付的
该笔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后,于2000年11月29日按照受益人美 东公司的指令,在扣除有关手续费用后,将美元3221041.98
(8)证人德维尔的证言及亲笔证词证明:其与薄谷开 来系朋友关系。2000年,薄谷开来让其帮助在法国购买房产,
其选定了位于尼斯市与戛纳市之间的枫丹•圣乔治别墅。为 避免出现薄家人姓名并合法避税,其帮助薄谷开来设计了以
公司名义购房的方案。根据该方案,2000年9月,其与薄谷开 来通过网络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了罗素地产公司并委
托朗特里公司管理,薄谷开来持有该公司50%股份,其代薄谷 开来持有50%股份。据薄谷开来讲,罗素地产公司收到的300
多万美元是徐明提供的,该资金是罗素地产公司运营的唯一 资金来源。2001年5月17日,薄谷开来安排罗素地产公司向加
拿大投资托管公司转款欧元约2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在法国 成立了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薄谷开来委托其担任该公司
经理。同年7月,按薄谷开来的指示,罗素地产公司将资金存
户,由特雷斯科信托公司担保,为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从 劳埃德银行办理了金额为欧元2362960元的5年期贷款。枫丹
•圣乔治房产公司用该款购买了含税价格为欧元2318604. 7元 的枫丹•圣乔治别墅。2006年,罗素地产公司在卢森堡出资
证证明:2000年9月21日,罗素地产公司成立于英属维尔京群 岛,薄谷开来、德维尔各持有50%股份,薄谷开来是罗素地产
公司的受益人。同年11月29日,罗素地产公司收到美东公司 汇款美元3221041. 98元〃 2001年5月17日,罗素地产公司向加
拿大投资托管公司转款欧元约20万元。加拿大投资托管公司 作为单一股东以注册资金欧元20万元成立枫丹•圣乔治房产
公司,由德维尔担任经理。同年7月3日,罗素地产公司向特 雷斯科信托公司在劳埃德TSB海外债券公司的定期存款账户汇
德TSB银行贷款欧元2362960元,期限五年。7月9日,枫丹• 圣乔治房产公司使用该贷款以欧元2318604. 7元的价格购买了
法国戛纳松树大道7号的枫丹•圣乔治别墅。2006年8月2曰, 罗素国际度假公司成立,德维尔代罗素地产公司持有罗素国
际度假公司的股份。同月18日,罗素国际度假公司成为枫丹 •圣乔治房产公司100%的控股股东。2006年11月,经德维
尔、薄谷开来同意,罗素地产公司借款给罗素国际度假公 司,罗素国际度假公司以该借款偿还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
购买别墅的到期贷款。2011年5月19曰,德维尔将罗素国际度 假公司的全部股权转给姜丰。同年7月4日,薄谷开来声明将
其罗素地产公司50%的股份转让给德维尔。
薄谷开来、德维尔致罗素地产公司董事的部分声明中 有见证人“赵东平”的签字。
(10)证人赵东平的证言证明:薄谷开来与德维尔关 系比较密切。2006年,薄谷开来和德维尔说想在国外合作,
需要律师见证。其按照薄谷开来和德维尔的要求在四份外文
经赵东平辨认,侦查人员出示的薄谷开来、德维尔分 别签署的四份文件中见证人一栏的“赵东平”系其所签。
(11)最高人民检察院制作的说明及对薄谷开来、徐 明的询问笔录证明:2013年2月6曰,侦查人员在薄谷开来的
电脑中提取了薄谷开来制作的枫丹•圣乔治别墅装修设计幻 灯片(文件名为Feeling Zen和Flowering Zen ),后分别向
薄谷开来、徐明播放了上述幻灯片。薄谷开来表示,侦查人
灯片,均是其制作的。徐明表示,侦查人员播放的幻灯片就 是2002年薄谷开来给其观看的那套法国房产的幻灯片。
(12)证人姜丰的证言和亲笔证词证明:其是徐明的 女朋友。2011年4月,徐明说,德维尔持股的公司在法国尼斯
有一处别墅,要将德维尔持股公司的股权转到其名下,徐明 的意思就是把尼斯别墅放到其名下。同年5月,德维尔在法国
巴黎办理了向其转让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和罗素国际度假 公司股权的手续,其没有支付任何款项。罗素地产公司对罗
素国际度假公司有230万英镑的债权。徐明曾告知其该房产系 薄谷开来所有,她因身份敏感不便自己持有管理,让其代为 持有。
(13)被告人薄熙来在自书材料、亲笔供词中交代和 供述•. “印象里还有一次,看到徐明和谷开来闲聊,徐谈到
在法国尼斯有套房子,环境很好,满漂亮,建议我们有机会 去看看。我当时也没在意,随口说,那有机会就去看看,散 散心。”
“在模糊的印象中,谷开来和徐明似在我做辽宁省 长时,曾在沈阳向我提起过该房,好像我回家时撞见他俩在 聊并看图片。因时间较长,是否说到‘购买’我记不清了,
反正我因缺乏警觉、疏忽大意而未予重视、未加制止。现听
(1)证人薄谷开来的证言证明:2008年,薄瓜瓜想买
提出后,徐明安排炅工在北京给薄瓜瓜购买了一辆七、八万
(2)证人徐明的证言证明:2008年,薄瓜瓜向其提出 要购买一辆价值人民币8万多元的电动平衡车,其安排司机李 佳忠办理了此事。
(3)证人李佳忠的证言证明:2008年,薄瓜瓜要求徐明 给他买一辆电动平衡车,徐明让其办理并送给薄瓜瓜。其即
到北京市东四环路的大成国际大厦,花8万多元购买了一
辆“赛格威”牌电动平衡车送到了薄熙来家。
(4)证人张晓军的证言证明:2008年的一天,李佳忠打 电话说要把一件东西送到薄熙来北京的家里。其和薄瓜瓜回
家后,看见院子里有一个大箱子,里面是一辆“赛格威”牌 电动平衡车。薄熙来还曾经在重庆骑过该车。2011年8月,薄
(5)证人田超(时任北京中恒易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 经理)的证言、北京中恒易达国际贸笏有限公司提供的销售
记录证明:2008年,其公司营业地为北京市东四环路的大成 国际大厦,经销“赛格威”牌电动平衡车,李佳忠曾于2008
年7月31日购买一辆“赛格威”牌电动平衡车,价格为人民币 85 710元。
(6)证人周杰(中国国家话剧院演艺中心演员)的证 言证明:自2011年,薄瓜瓜的电动平衡车一直放在其家中。
2012年8月,其将电动平衡车交给了办案人员。
(7)《中央纪委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登记表》、
《“4-10”专案组暂扣物品移交登记表》证明:2012年8月7 曰,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纪委)自周杰
处扣押“赛格威”牌电动平衡车一辆,后将该车移交给最高
(9)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提供的银行开户及交易历史 表等书证证明:薄谷开来以“谷开来”名义开立过两张中国
5127320024190018.对应的附属卡持卡人均是薄瓜瓜,綁定 的自动还款账号均是薄谷开来以“谷开来”的名义在中国银
行开立的个人存折账户40204000188(H97942P杨四堂自2011 年11月28日至2012年1月2日共向该存折账户存入美元2万元、 17
900英镑。
9、认定被告人薄熙来对徐明为薄谷开来和薄瓜瓜及其 亲友支付机票、住宿、旅行费用,归还信用卡欠款及送给薄
(1)证人薄谷开来的证言证明:平时其和薄熙来一起 吃饭、散步时,有时会聊到多年来徐明对其家和薄瓜瓜成长
支持很大等话题,也谈过徐明为其家和薄瓜瓜支付了一些费 用的事情,所以其与徐明之间的经济往来薄熙来是知道的。
薄熙来还曾问徐明是不是真正可靠,其说徐明很可靠。2011 年8月,薄瓜瓜与其朋友去非洲旅行时,由于薄熙来担心薄瓜
瓜的安全问题,其告诉薄熙来徐明都已安排妥当。薄熙来在
证人张晓军的证言印证了薄熙来曾经在重庆骑过电动平 衡车的情况。
(2)证人徐明的证言证明:薄谷开来、薄瓜瓜经常往 返国内外,每次都坐头等舱,金额很大,钱都不是他们家出
的,薄谷开来不可能不告诉薄熙来其为他们家支付机票款的 事情。薄熙来和薄谷开来之间沟通充分,其为薄瓜瓜归还信
用卡透支费用,为薄瓜瓜购买物品的事情,薄谷开来也不可 能不告诉薄熙来。2004年夏天,薄熙来在商务部一楼停车场
和其散步时表示,薄谷开来一直说其很好,这些年对薄谷开 来和薄瓜瓜在国外的帮助支持很大。薄熙来说的这些话应该
也包含了感谢其为薄谷开来、薄瓜瓜等人支付机票等费用的 意思
(3)被告人薄熙来在自书材料、亲笔供词中交代和供 述:“我从多方面积极支持、大力帮助实德的发展,而同期
瓜,徐明也深知我俩就此一个独子,又在国外读书,特别关
事。由于多年的交往,徐明也就成了薄瓜瓜在国外读书‘衣 食住行’的主要支持者。谷开来向我称赞徐明‘够朋友’,
徐明也向我表示,让我对薄瓜瓜的事放心,他会关心和帮助 的。尽管我没有具体过问,但我深信这不是空话,因为我们
和徐的交往已不是一年两年,且给过他不少实质性的帮助; 而他又很有实力,完全能办到,帮个靑年人上学,在他不是
什么困难,对他不算什么。所以瓜瓜的事,有他关心,我很 放心。具体的衣食住行,用不着我多问多管,他想的会比我
还周到。具体资助的情况和数额以组织查证为准。” “有一 次徐买了一辆电动平衡车,我还试了一下。” “徐明为我
家、为谷开来,尤其为薄瓜瓜在国外留学提供了大董的资 助,实质上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交易,即我帮了他‘快发
展’,他则帮了我‘带孩子’。他之所以如此周到大方地照 顾瓜瓜,仔细回想,是因为我曾经在他企业发展的关鍵阶段 给予了巨大的支持,其中有些是超乎寻常的。”
三、滥用职权事实
2011年11月13曰,薄谷开来及张晓军在重庆市丽景度 假酒店投毒杀害英国公民尼尔•伍德。同月15曰,尼尔•伍
德被发现死亡。负责侦办该案的郭维国(时任重庆市公安局 副局长,已判刑)、李阳(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总队
长,已判刑)、王鹂飞(时任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兼公安分 局局长)、王智(时任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副局长)
为包庇薄谷开来,拘私枉法,使该案未被依法侦破。2012年1 月至2月,被告人薄熙来作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中共重庆
市委书记,在有关人员告知其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后,以 及在时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王立军叛逃前后,违反规 定实施了一系列滥用职权行为。具体如下:
2012年1月28曰晚,王立军将薄谷开来涉嫌投毒杀害尼 尔•伍德一事告知被告人薄熙来。次日上午,薄熙来召集王
立军、郭维国、吴文康(时任中共重庆市委副秘书长兼市委 办公厅主任)谈话,斥责王立军诬陷薄谷开来,打了王立军 一记耳光,并将杯子摔碎在地上。当晚,薄熙来得
知“11-15”案件原侦查人员王智、王鹏飞根据王立军授 意,以提交辞职信方式揭发薄谷开来涉嫌杀人后,根据薄谷 开来的要求,安排吴文康对该二人进行调查-
1月29曰起,被告人薄熙来先后向重庆市委多名领导提 议,免去王立军中共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时
任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部长陈存根、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书 记刘光磊均提出,按照组织程序任免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须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故此事需报经公安部同意。在未 报经公安部批准的情况下,薄熙来于2月1日下午主持召开中
共重庆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免去王立军的中共重庆市公安局 党委书记、局长职务-次日上午,按照薄熙来的要求,中共 重庆市委组织部宣布了该决定。
2月6日,王立军叛逃至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次曰凌 展,时任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的翁杰明及吴文康等人到被
告人薄熙来住处向其报告此事v在研究应对措施过程中,薄 熙来纵容薄谷开来参与。薄谷开来提出可由医院出具诊断证
明以表明王立军系因患精神疾病而叛逃,薄熙来对此表示同 意。当曰,薄谷开来和吴文康协调重庆市大坪医院出具 了
“王立军存在严重抑郁状态和抑郁重度发作”的虛假诊断 证明。2月8曰上午,经薄熙来批准,重庆市有关部门对外发 布了
“据悉,王立军副市长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髙度紧 张,身体严重不适,经同意,现正在接受休假式的治疗”的 虚假信息-
2月15曰,在薄谷开来向重庆市公安局举报王鹏飞诬告 陷害其杀人后,重庆市公安局按照被告人薄熙来的要求对王
鹂飞进行审查并移送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侦查。次曰,渝 中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诬告陷害为由对王鹂飞立案侦查,后决
定对王鹂飞釆取禁闭措施。2月17日,经薄熙来提议和批准, 重庆市渝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取消了时任
渝北区副区长王鹂飞继续作为该职务侯选人的提名。
被告人薄熙来的上述行为,是导致“11-15”案件不 能依法及时查处和王立军叛逃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并造成
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认定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 的下列证据证实:
1、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合刑初字第 00082、00083号刑事判决确认,2011年11月13日,薄谷开来
和张晓军在重庆市丽景度假酒店将英国公民尼尔•伍德投毒 杀害,二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刑;郭维国、李阳、王鹂
飞、王智为包庇薄谷开来,在侦办该案过程中拘私枉法,均 因犯掏私枉法罪被判刑。
2,证人王立军的证言证明:2012年1月28日晚,其向 薄熙来汇报了薄谷开来和张晓军投毒杀害尼尔•伍德一事,
薄熙来反复追问是谁干的,其都明确说是薄谷开来用氰化钾 类毒药将尼尔•伍德杀害。次曰上午,其被通知到市委1号
楼,吴文康、郭维国也在场„薄熙来当面辱骂其诬告陷害薄 谷开来并打了其脸部一拳,还将茶杯摔在地上,说“这就是
我的态度,我让你们看看”。当天下午,其派人将王智、王 鹂飞举报薄谷开来涉嫌杀害尼尔•伍德的“辞职信”送给薄
熙来的秘书车辉。2月2日,其被违规免去市公安局局长职 务,作为副市长也不再分管公安工作,加之身边的工作人员
相继被调查,其认为自身处境危险,遂于同月6曰下午进入美 国驻成都总领事馆申请政治避难。
3,证人薄谷开来的证言证明:2012年1月29日早晨, 薄熙来告知其1月28曰王立军举报其杀害尼尔•伍德。其表示
这都是王立军诬陷,尼尔•伍德是酒后猝死。薄熙来称当天 要狠狠地批王立军。中午,薄熙来说他打了王立军一记耳
光。后吴文康也告知其,薄熙来怒斥王立军,并打了王立军 一个耳光,摔了一个杯子,且让吴文康和郭维国作见证人。
当天晚上,吴文康拿来几封辞职信,称王鹂飞、王智举报其 杀害了尼尔•伍德。其提出举报信系诬陷,并让吴文康调查
王鹂飞、王智,薄熙来表示同意。2月2曰,王智写悔过书向 其赔罪,承认写辞职信是受王立军指使-7日凌晨,翁杰明、
吴文康等人到其家中向薄熙来汇报王立军进入美领馆事件, 其建议由医院出具证明,证实王立军系因精神存在问题而进
入美领馆,薄熙来表示同意。当天中午,其让重庆市大坪医 院出具了王立军在精神方面存在严重抑郁状态的诊断证明,
其与吴文康看后将诊断证明的曰期由2月7曰修改为2月4曰。
吴文康、关海祥与王鹂飞谈话后,因王鹂飞不承认诬陷,其 要求公安机关对王鹂飞立案审查。后公安机关对王鹂飞以诬 告陷害罪立案审查。
4、证人吴文康的证言证明:2012年1月29日上午,在 市委1号楼会议室,薄熙来怒斥王立军诬陷薄谷开来并打了王
立军一个耳光,将茶杯摔在地上,并指着摔碎的茶杯对王立 军说:“从此咱俩的关系就这样! ”当晚,薄熙来的秘书车
辉从市公安局拿来王智、王鹂飞的辞职信。其带着辞职信到 薄熙来家中,将王鹂飞、王智以辞职信的形式举报薄谷开来
杀害尼尔•伍德之事告诉薄熙来和薄谷开来。薄谷开来说这 是诬陷,让查查王鹂飞和王智,并让其与二人谈谈,薄熙来
表示同意。2月2日下午和晚上,其分别与王智、王鹂飞谈 话。王智说辞职信是王立军授意写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并
写了一份悔过书。王鹏飞坚称信的内容真实。事后,其向薄 熙来汇报了对王智的调查情况。吴文康还证明其本人没有调 查王鹏飞和王智的权力。
5、证人郭维国的证言证明:其曾负责“11• 15”案件侦 查工作。2012年1月29日上午,薄熙来召集其与王立军、吴文
康到市委1号楼会议室后,薄熙来怒斥王立军诬陷薄谷开来杀 人,打了王立军一记耳光,并冲其喊道,“郭维国,我叫你
来,就是要让你看看我的态度,让吴文康来也是让他做个见 证”,接着拿起一个茶杯摔在地上,并对王立军说:“以后 咱们的关系就像这个茶杯一样到此为止。”
6、证人杨桦(时任重庆市新桥医院耳鼻喉科主任)的证 言证明:2012年1月底的一天下午,其与眼科主任孙汉军一起
到重庆市公安局为王立军检查身体„王立军自述上午在处理 事情过程中发生摩擦,左耳部受到外力击打,有耳痛症状。
经检查,王立军有针尖状鼓膜穿孔,考虑诊断为鼓膜穿孔
(外伤性)。
证人孙汉军的证言印证了证人杨桦的证言。
7、证人王智的证言及其书写的悔过书证明:其曾参 与“11-15”案件的侦查工作。2012年1月,王立军让其与王
鹂飞分别写辞职报告,举报薄谷开来杀害尼尔•伍德。2月2 曰王立军被宣布免职后,郭维国找其做工作,其想到王立军
被免职的下场,就违心承认辞职信内容不真实,并按照吴文 康的要求写了情况说明和悔过书。当晚,吴文康还对王鹂飞 进行了调查。
8、证人王鹏飞的证言证明:其曾参与“11• 15”案件的 侦查工作。2012年1月,王立军让其与王智分别书写辞职信,
举报薄谷开来杀害尼尔•伍德。2月2日晚,吴文康代表市委 围绕“其与王智等人如何密谋及诬陷薄谷开来的原因”等问
题向其调查,并要求其书写悔过书,其没有答应,直到后半 夜才被允许回家-15日下午,王兴亚副书记与其谈话,了解
写辞职信的背景和经过。之后,其被带到市公安局的办案基 地,被关禁闭。
9、王鹏飞、王智书写的辞职信证明:该二人曾于2012年 1月分别以辞职信的形式向重庆市公安局举报薄谷开来、张晓 军涉嫌杀害尼尔•伍德-
10,证人陈存根的证言证明:2012年1月30日上午,薄 熙来与其谈话,提出拟调整王立军的分工,提名关海祥接任
王立军在公安局的职务。其表示同意,但提出按照中央有关 规定,任免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必须报经公安部同意。次日
晚,薄熙来傕其加快王立军、关海祥职务任免的程序安排, 其再次提出须报经公安部同意才能上会薄熙来表示先上会
研究。2月1日下午,薄熙来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通过了王 立军和关海祥的职务任免决定。会后,其请示薄熙来向公安
部发函征求意见,薄熙来表示同意,并让其与王立军谈话。 与王立军谈话时,王立军曾提到薄熙来家有人涉及命案。其
向薄熙来汇报后,薄熙来极不耐烦,训斥其软弱,要求其第 二天印到市公安局宣布任免决定。同月17曰上午,薄熙来打
电话称王鹂飞涉嫌违法违纪,公安局已对他立案侦查,不能 再提名作为副区长人选,要求其抓紧按照程序取消王鹂飞的
渝北区副区长侯选人资格。当天,公安局也送来一份对王鹂 飞立案调查、建议取消王鹂飞副区长提名的文件„根据薄熙
来的要求和公安局的报告,组织部召开会议,形成了向市委 领导的请示,薄熙来圈阅同意。其即安排重庆市委组织部副
部长杜和平将有关王鹂飞不再列入副区长提名人选的决定通 知了渝北区委书记周旬。
11,证人刘光磊的证言证明:2012年2月1曰上午,薄 熙来与其谈话,提议王立军不再兼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
长,由关海祥接任。其表示同意,但提醒说任免重庆市公安 局局长需征求公安部的意见,薄熙来未表态。当天下午,市
委召开常委会,通过了薄熙来的上述提议。会后,薄熙来要 求其和陈存根于第二天上午代表市委去市公安局宣布该决 定。
12,证人黄奇帆(时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出具的 情况说明证明:2012年1月31日晚,薄熙来与其谈话,提出王
立军最近工作状况有些狂躁,有些事情做得出格、过分,同 时王立军多次去大坪医院诊断精神方面的疾病,医生出具的
意见是王立军患有比较严重的抑郁症,有较为强烈的幻觉和 强迫感,他考虑对王立军的工作分工进行调整,不再分管公
安局工作。薄熙来并表示他已经与其他市委、市政府领导作 了沟通,准备第二天在市委常委会上讨论-次日下午,市委 常委会讨论通过了此事。
13,证人车辉的证言证明:2012年1月29曰至31曰,其 按照薄熙来的指示,分别通知黄奇帆、陈存根等重庆市委、
市政府领导与薄熙来谈话。2月8曰上午,翁杰明向薄熙来汇 报工作后告知其,薄熙来让对外发布王立军正在住院休息治 疗的消息,以防止网络炒作。
14,证人胡奕(时任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的 证言及其出具的说明证明:2012年1月31曰,陈存根部长通知
其准备免去王立军公安局长、党委书记职务的相关材料-2月 1曰晚,其安排人员发函向公安部征求意见,2日上午按照陈
存根要求,再次与公安部政治部电话联系,但没有收到公安 部回复意见。当曰上午10时,其和陈存根、刘光磊等一起到
市公安局口头宣布了市委的决定。由于没有公安部的同意,
所以对王立军、关海祥的任免没有正式文件。
15,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王立军、关海祥职务 任免征求意见的函发出经过的说明》及《机要件交寄单》证
明:就王立军不再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由关海祥接任一 事,2012年2月1曰,市委常委会后,市委组织部先将《关于
王立军、关海祥职务任免征求意见的函》传真给公安部征求 意见,次日上午又以机要形式将原件报送公安部。
16,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向市委常委会报送的“王立 军免职材料清单”证明•。重庆市委组织部于2012年1月31曰提
出《关于部分干部职务调整的建议》,建议王立军不再担任 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月1曰,薄熙来圈阅了该文件。
17,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干部会议建议方 案》证明:陈存根2012年2月2日在重庆市公安局干部会议上
宣布的内容为,王立军不再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 长职务;关海祥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提名为重庆市公 安局局长人选;有关职务任免按程序办理。
18,证人王勇(时任重庆市国家安全局局长)的证言 证明:2012年2月7日凌晨,其与翁杰明、吴文康、关海祥在
薄熙来家向薄熙来汇报王立军进入美领馆的有关情况。薄谷 开来参与研究,并建议由医院出具王立军精神有问题的证 明。
19,证人翁杰明的证言证明:2012年2月7日凌晨,其 与王勇、吴文康等人到薄熙来家汇报王立军出走美国驻成都
总领事馆的事情,薄谷开来也听取了汇报,并提出王立军患 有精神病,薄熙来也说王立军有精神病并要求拿到诊断证
明。次曰凌晨,其接到薄熙来要求防止网络炒作王立军进入 美领馆事件的指示并通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新闻办主任周
波。不久,周波递交其一张写有“据悉,王立军副市长因长 期超负荷工作,精神髙度紧张,身体严重不适,经同意,现
正在接受休假式的治疗”的纸条,并提议发布该信息以转移 网络舆论热点。其持该纸条汇报并得到薄熙来同意后告知周 波可以发布。微博发布的上述内容并不属实。
20,证人朱锡光(时任重庆市大坪医院副院长)的证 言证明:2012年2月7曰,薄谷开来要求其出具一份王立军在
精神方面有病的诊断证明。其通知神经内科副主任蒋晓江赶 到市委3号楼,蒋晓江即出具了一份王立军存在严重抑郁状态
的诊断证明,并按照薄谷开来要求把诊断曰期提前到2月4
曰。
21,证人蒋晓江(时任重庆市大坪医院神经内科副主 任)的证言证明:2012年2月7曰上午,其按照朱锡光副院长
的电话通知赶到市委3号楼,应薄谷开来、吴文康的要求,书 写了一份王立军存在严重抑郁状态和抑郁重度发作的虛假诊
断证明,并把诊断曰期提前到2月4曰,当天下午,其与吴文 康等将诊断证明送交薄熙来的秘书车辉,其还将诊断证明复 印件交给了翁杰明的秘书。
22,证人尹晓华(时任翁杰明秘书)的证言及其提供 的重庆市大坪医院出具的王立军《病情(诊断)证明书》证
明:2012年2月7日17时许,蒋晓江交给其重庆市大坪医院出 具的日期为2012年2月4日的诊断证明复印件。翁杰明让其保
存好这份文件。该诊断证明的主要内容为,初步诊断王立军 目前存在严重的抑郁状态和抑郁重度发作^
23、王立军在重庆市大坪医院的原始会诊记录、就诊 病历资料等书证显示•。没有关于王立军患有精神疾病的诊断 记载。
24、证人周波、吴勇军(时任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互联 网新闻研究中心主任)、马玉霞(时任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新闻发布处处长)的证言及周波亲笔书写并经吴勇军、马玉 霞认可的《情况说明》证明:2012年2月8日早晨,翁杰明秘
书长向他们传达了薄熙来的指示,要求在中央正式发布官方 消息前防止网络炒作王立军进入美领馆事件。为此,其三人
商定在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上发布消息,以 转移网络关注焦点。周波起草并征求吴勇军、马玉霞意见
后,将信息槁送翁杰明报薄熙来审定。后翁杰明电话通知周 波可以发布。周波印通知马玉霞于2月8曰上午10时54分在微
博上发布了王立军正在接受“休假式治疗”的信息„
25、证人关海祥的证言证明:2012年2月15曰上午,薄 谷开来书面举报王智、王鹏飞诬告陷害她,要求追究王鹏飞
的刑事贵任。其建议薄熙来不要对二人进行审查,薄熙来表 示同意。但不久,薄熙来又指示其一定要查,并要求其马上
就办。其与副局长王廷彦商筻后,决定先由市公安局纪委副 书记王兴亚负责处理。后薄熙来向其询问王鹏飞的有关情
况,其汇报称正在对王鹏飞调查,但近期王鹏飞作为副区长 侯选人要参加选举。薄熙来提出不能提名王鹏飞为副区长侯
选人,他将告知组织部长陈存根,也让其与市委组织部联 系。其与市委组织部联系后,根据要求由市公安局呈报了建 议王鹏飞不作为副区长人选的函。
26、证人王廷彦(时任中共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副局长)的证言证明:2012年2月15曰中午,关海祥告知其薄
谷开来举报王鹏飞诬陷她,要求公安局立案侦查,薄熙来开 始不同意立案调查,但后来又要求必须立案,并说一切贵任
由他承担。其二人商筻后决定先由市公安局纪委初查,再由 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对王鹏飞立案侦查。
27、证人王兴亚(时任中共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 委常务副书记)的证言证明:2012年2月15曰,根据关海祥的
安排,其组织人员研究了王鹏飞涉嫌诬告陷害薄谷开来犯罪 的事实,出具了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立案的初查报告。经与关
海祥、王廷彦研究,决定对王鹏飞先约谈、后禁闭,由渝中 区分局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对王鹏飞刑事立案。后渝中区分局
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对王鹏飞立案侦查,并对王鹏飞釆取了禁 闭措施。
28、证人王成宸(时任重庆市公安局督察总队工作人 员)的证言证明:2012年2月15日下午,王兴亚书记召集开会
说,薄熙来的妻子薄谷开来向市公安局实名举报王鹏飞、王 智诬告陷害,市局党委要求市局纪委牵头调查;还说王智已
经承认辞职信中举报内容不实,郭维国也可印证这个情况,
相当于薄谷开来的举报有一定依据。王兴亚还拿出王鹏飞和 王智的辞职信、薄谷开来的举报信、王智的悔过书、郭维国
写的情况说明,安排其做调查方案。当天下午,其参与了约 谈王鹏飞的工作。16日,市公安局决定以刑事案件立案侦
查,指定渝中区分局办理此案。渝中区分局于当曰立案,后 王鹏飞被釆取了禁闭措施。
证人吴学斌(时任重庆市公安局督察总队一支队副支队 长)的证言印证了证人王成宸的上述证言。
29、薄谷开来书写的控告信,重庆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受 理控告案件登记表、重庆市监察局驻重庆市公安局监察室案
件移送函,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立案决定书,重庆市公 安局决定禁闭审批表、禁闭通知书等书证证明•. 2012年2月15
曰,薄谷开来举报王鹏飞等人诬告其故意杀人,要求以涉嫌 诬告陷害罪予以查处同日,重庆市公安局经初查,将该案
移送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次曰,渝中区分局对王鹏飞 涉嫌诬告陷害案立案侦查,并决定自2月18日起对王鹏飞实行 禁闭。
30、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纪委调查笔录证明:2012年2月 15曰至21日,重庆市公安局纪委围绕王鹏飞的财产收入状
况、王立军是否授意书写辞职信、授意的具体内容、辞职信 举报的内容是否属实等对王鹏飞进行调查。
31、中共重庆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王鹏飞不作为渝北 区副区长提名人选的报告》证明:2012年2月17日,中共重庆
市公安局委员会向中共重庆市委建议,鉴于王鹏飞涉嫌违法 违纪已被立案调查,建议不作为渝北区副区长提名人选
32、证人杜和平的证言证明:2012年2月17日中午,陈 存根通报了市公安局关于王鹏飞涉嫌违法违纪已被立案调查
的报告„据此,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按照组织程序取消王鹏 飞渝北区副区长侯选人提名,并报市委相关领导进行了审 批。当天下午,其将决定通知了渝北区委书记周旬。
33、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取消王鹏飞渝北区副区 长提名人选资格的请示》证明:2012年2月17曰,重庆市委组
织部分别向薄熙来等市委、市政府领导请示,鉴于王鹏飞涉 嫌违法违纪已被立案调查,建议不作为渝北区副区长提名人 选。薄熙来于当曰圈阅了该文件。
34、证人周旬的证言证明:2012年2月重庆市渝北区召 开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其接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杜和平关于
不将王鹏飞作为渝北区副区长提名人选的电话通知后,随即 召开区委常委会作出相应决定并通知区人代会主席团履行相 关程序,取消了王鹏飞的副区长提名人选资格。
35、《关于重庆市渝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办法的修改意见》及选举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副
区长的侯选人选票、结果统计表等书证证明:2012年2月17 曰,重庆市渝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
全体会议决定将《重庆市渝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 次会议选举办法》中的“副区长7名”、“副区长正式候选人
8名”各减少1名。王鹏飞未被作为副区长侯选人参加选举
36、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成刑初字第 438号刑事判决认定:王立军于2012年2月6曰14时31分私自进
入美领馆,称因查办案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请求美方提供 庇护,并提出政治避难申请。经我有关方面劝导,于次曰23 时35分自动离开美领馆。
37、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成刑初字第 438号刑事判决确认的北京市公安局(2012) 4号《立案决定
书》、重庆市刑警总队《情况说明》证明:北京市公安局于 2012年3月14日对尼尔•伍德被害案立案。此前重庆市公安机 关未予立案侦查。
38、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媒体信息专报》刊发
的“王立军事件”舆情反应、舆情动态证明:至2012年2月8 曰,境外推特(Twitter)、海外华人第一门户网站“未名空
间站”、凤凰微博、天涯论坛、国内QQ群等,对王立军叛逃 美领馆事件大萤报道、转载,传播呈扩大之势。重庆市人民
政府新闻办公室通过微博发布王立军接受“休假式治疗”的 消息后,境外媒体、网站持续关注,不断更新报道。
39,被告人薄熙来在自书材料、亲笔供词中交代和供 述并当庭供认:2012年1月28日晚,王立军向其汇报,有人反
映英国人尼尔•伍德死亡案与薄谷开来有关。之后,其询问 薄谷开来与尼尔•伍德的关系,称有人检举她与尼尔•伍德
死亡有关。薄谷开来说尼尔•伍德系饮酒过度引发心脏猝 死,是王立军策划要诬陷她,并拿出公安机关的证明。第二
天上午,其召集王立军、郭维国、吴文康到市委1号楼会议 室,质问王立军是否指使他人写信举报薄谷开来,并打了王
立军一耳光,还摔了一个杯子,让王立军把几个人的辞职信 拿来。后其产生了调整王立军职务分工的想法,印分别与市
长黄奇帆、市委副书记张轩、市委组织部长陈存根、市纪委 书记徐敬业、市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谈话,以王立军工作压
力大等原因,提出调整王立军的分工,王立军不再担任公安 局局长职务-陈存根、刘光磊都提醒,免去王立军的市公安
局局长职务,须事先征得公安部同意-2月7曰凌晨,重庆市 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向其汇报王立军叛逃事件时,薄谷开来
也参与了,并提出王立军精神存在问题,还可能提出了医疗 诊断证明的事情。对于是否同意发布“王立军接受休假式治
疗”微博,其没有印象翁杰明是否向其请示过,但在中央纪 委审查时,其表示过愿意承担贵任-2月,关海祥拿着薄谷开
来举报王鹏飞的材料向其请示,说薄谷开来要求查王鹏飞, 其先表示不用处理,后又要求关海祥弄清楚所谓薄谷开来杀
人、王立军进入美领馆等事情的来龙去脉,并提议不要提名 王鹏飞任渝北区副区长。
此外,公诉机关还向法庭宣读出示了下列证据,经庭 审质证,本院予以确认•。
1、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薄熙来的自然 身份情况。
2,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公 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务任免决定文件、中国
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职务任免通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员会 职务任免通知,《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任免呈报
表》,中共中央《关于对王立军事件和“11-15”案件进行 深入调查和严肃处理的情况通报》、《关于给予薄熙来开除
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等书证证明:被告人薄熙来于 1993年2月19日至2000年8月21日任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市
长,1999年8月30曰任辽宁省委委员、常委、辽宁省大连市委 书记,2000年12月29日任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2001年2月24
曰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2004年2月29日任商务部部 长,2007年10月任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政
治局委员,同年11月27曰兼任重庆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2012年3月14日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职务,同年4月10曰被
停止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9月28曰被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
3、中央纪委出具的情况说明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 贿赂总局出具的《关于薄熙来案件发破案经过》证明了本案
的案发情况,以及被告人薄熙来不具有自动投案、主动交代 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线索的 情节。
4、扣押冻结款物清单及扣押冻结手续证明:案发后,
办案机关扣押、冻结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 806 708. 58元。
5、证人薄谷开来的证言和亲笔证词证明:其家里的钱 交由张晓军负责保管,还有部分资金交由赵东平等人保管。
证人赵东平的证言证明其曾代薄谷开来保管过钱款。
证人张晓军的证言证明:薄谷开来陆续交给其一些外币 和人民币现金,让其代为保管。其以自己的名字将上述部分
钱款存入银行。经薄谷开来同意,其以自己的名字用上述钱 款购买过理财产品和股票。
6、从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上下载的人民币汇率中 间价、侦查机关提供的外汇牌价表等书证证明了薄熙来收受 美元、欧元时相关外币与人民币的兑换价。
针对被告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解和辩护意见, 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本院评判意见如下:
1、关于被告人薄熙来所提其有关收受唐肖林賄赂及知 晓徐明为薄谷开来母子支付费用的两份自书材料系在办案人
员施加的不正当压力和诱导下违心所写,该两份自书材料及 之后与此相关的供述和亲笔供词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的辩 解,以及辩护人所提上述材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讼法》第五十条规定的“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 方法收篥”的证据,应当不予采信的辩护意见。
经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 相关规定,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用其他使被告人
在肉体上或者楕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的方法,迫使被 告人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篥的被告 人供述,依法应当予以排除。被告人薄熙来所称受到的压
力,不属于上述规定中的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不符合非法 证据排除的条件。另查明,被告人及辩护人所提两份自书材
料,分别为薄熙来于2012年6月28曰亲笔书写的《关于我和徐 明经济问题的说明》、7月26曰亲笔书写的《关于我和唐肖林
之间的经济关系》。在《关于我和唐肖林之间的经济关系》 中,薄熙来交代了其帮助唐肖林在大连驻深办与大连国际公
司合并后启动深圳“大连大熳”建设、申请汽车进口配额以 及先后三次收受唐肖林美元13万元和人民币5万元的事实;在
《关于我和徐明经济问题的说明》中,薄熙来交代了其帮助 徐明的实德集团收购万达足球队、在星海湾广场建设定点直
升飞球项目、实施实德石化项目、获得原油成品油进口经营 资格以及知晓徐明为薄谷开来母子支付费用的事实。庭审
中,薄熙来将上述自书材料中交代的具体帮助事实辩解为公 事公办,同时否认收受唐肖林钱款及知晓徐明为薄谷开来母
子支付费用的事实。综合全案证据,上述自书材料及其后在 侦查阶段的亲笔供词是薄熙来本人亲笔书写,且相关内容与
证人縻肖林、徐明、薄谷开来等人的证言及相关书证、物证 能够相互印证,足以确认其书写内容的真实性。其当庭否认
辩解不能成立。此外,薄熙来在《关于我和徐明经济问题的 说明》中还写到,“印象里有一次,看到徐明和谷开来闲
聊,徐谈到在法国尼斯有套房子,环境很好,满漂亮,建议 我们有机会去看看。我当时没在意,随口说,那有机会就去 看看,散散心”
•据卷宗材料反映,在薄熙来交代上述情节 时,虽然徐明已经向中央纪委交代了其为薄谷开来购买法国 别墅出资的事实,但并未提及三人谈论该别墅一节,薄谷开
来的证言亦未涉及该情节。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 局根据中央纪委移交的薄熙来涉嫌通过薄谷开来收受徐明给
予的资金用于购买法国别墅的线索进行侦查之后,薄谷开来 在2013年1月20日的证言中初次证明其和徐明在沈阳家里观看
枫丹•圣乔治别墅幻灯片及薄熙来下班回来一起观看的情 节;徐明在2013年1月23曰的证言中初次证明其在薄熙来家和
薄谷开来聊天、观看法国别墅幻灯片及薄熙来回家后一起观 看,其顺口说了一句“省长有时间去看看”的情节。上述情
况表明,薄熙来交代其与薄谷开来、徐明共同谈论法国别墅 一节,系在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相关证据的情况下交代的,并
非是办案机关向其施加不正当压力和诱导后违心所写。综 上,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该项辩解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 不予采纳。
市人民政府市长的于幼军之间没有职务上的隶属、制约关 系,其批请于幼军支持“大连大熳”建设,没有利用职务上
的便利,而且是为大连国际公司和大连驻深办建设“大连大 熳”谋取正当利益,薄熙来的该行为不符合受贿罪构成要件 的辩护意见。
经查,公诉机关未将被告人薄熙来批请于幼军支 持“大连大熳”建设的行为作为其受贿犯罪的谋利事项予以 指控,本院也未在受贿事实中予以认定。故辩护人的该项辩
护意见与起诉指控和判决认定的事实无关,本院不予采纳。
6、关于被告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证人縻肖林关于 其三次给予薄熙来钱款的证言与其他证据存在矛盾,不应采
信,薄熙来亦否认曾收受唐肖林钱款,起诉指控的该起受贿 事实难以认定的辩解和辩护意见。
经查,唐肖林的多份证言、亲笔证词、作证录音录像 均证明,其曾为大连国际公司接收大连驻深办以便开发大连
驻深办在深圳的土地、申请汽车进口配额请求并获得被告人 薄熙来的支持和帮助,为表示感谢其三次送给薄熙来钱款,
且其证言的主要内容始终稳定,并与在案其他证据相互印 证。其中,唐肖林证言中关于薄熙来曾在上述两起事项上应
其请托提供帮助的内容得到了相关证人证言、书证的印证,
经查,薄谷开来的证言虽能证明其曾三次从保险柜中
薄熙来收受唐肖林给予的钱款之间存在关联性。对于公诉机 关出示的该份证言,本院不予采信。
证,足以证实薄熙来对薄谷开来收受徐明钱款用于购买枫丹 •圣乔治别墅一事知情。至于薄熙来是否具体知道所购别墅
的运作过程、产权关系、面积、价值等细节,不影响对薄熙 来知情这一事实的认定。另外,徐明的证言还证明薄熙来曾
于2004年在商务部与其谈话时要求其对购买别墅保密,可以 印证薄熙来对徐明出资为薄家购买别墅一事知情的事实。虽
然办案机关未调取到徐明当时进出商务部的车证,但经法庭 庭后核实,商务部安全保卫处作出了不能确认现存车证记录
完整以及部领导的客人经领导确认可由部值班室向驻部武蝥 报号后驾车进出商务部的说明,因此本案证据中虽然没有徐
明2004年进出商务部的车证,但并不能据此否定其证言的真 实性。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该项辩解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 院不予采纳。
9、关于被告人薄熙来的辩护人所提公诉机关出示的证 明枫丹•圣乔治别墅购买过程的书证均来自于境外,未经公
证、认证手续,也无相关司法协助文件,书证的来源不明, 且均系复印件,真实性不能确认,现有证据也不能证明徐明
提供的钱款用于购买枫丹•圣乔治别墅,且不能证明别墅产
10、关于被告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薄熙来对徐明 为薄谷开来和薄瓜瓜等人支付机票、住宿、旅行费用及购买
电动平衝车、归还信用卡欠款均不知情的辩解和辩护意见。
经查,薄谷开来的证言、亲笔证词和作证录音录像均 证明其曾告知被告人薄熙来徐明对其和薄瓜瓜不错,为薄瓜 瓜上学提供帮助,为其家庭和薄瓜瓜支付过一些费用的情
况;薄熙来的自书材料和亲笔供词对此亦有供认,可以证明 其不但知晓徐明对薄瓜瓜在国外留学给予资助的事实,而且
对其与徐明间权钱交努的本质有明确的认知;徐明的证言中 关于2004年薄熙来在商务部与其谈话时曾表示薄谷开来一直
说其很好、这些年对薄谷开来和薄瓜瓜在国外的帮助支持很 大的内容也印证了薄熙来对徐明为薄谷开来、薄瓜瓜支付相
关费用知情的事实。此外,薄谷开来的证言和薄熙来的亲笔 供词还证明薄熙来对于涉案电动平衝车系徐明购买一事知
情。综上,根据在案证据,足以认定薄熙来对于徐明为薄谷 开来、薄瓜瓜支付相关费用、给予财物等事实知情,至于其
是否知道各种费用、财物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等情况,不 影响对相关事实的认定。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该项辩解和辩护 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11、关于被告人薄熙来的辩护人所提公诉机关出示的 实德集团为薄谷开来、薄瓜瓜等人支付机票、住宿、旅行费
12、关于被告人薄熙来的辩护人所提徐明为薄瓜瓜信
经查,薄谷开来、徐明以及具体经办此事的张晓军的 证言均证明该笔款项系薄谷开来安排张晓军向徐明索要,关
于垫忖的说法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辩护人的该项辩护意见不 能成立,本院不予釆纳。
13、关于被告人薄熙来的辩护人所提认定薄谷开来收 受徐明为薄瓜瓜信用卡还款的数额,应当按照实际存入薄谷
开来银行账户的外币数额并以国家外汇牌价折算的辩护意 见,
经查,徐明系按照薄谷开来的要求为薄瓜瓜的信用卡 归还欠款,徐明为此支付的费用均应认定为薄谷开来收受的
数额;张晓军、杨四堂因故未将部分款项及时存入薄谷开来 银行账户,不影响薄谷开来收受徐明支付款项数额的认定. 辩护人的该项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14、关于被告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薄熙来没有贪 污公款的主观故意,亦未参与实施任何侵吞公款行为,其不 构成贪污罪的辩解和辩护意见。
经查,证人王正刚和薄谷开来的证言相互印证,证明 涉案款项人民币500万元系经被告人薄熙来同意而由王正刚交
给薄谷开来占有。薄熙来亦曾供认,王正刚两次向其请示如 何处理上级单位拨付的500万元,并建议将该款给其补贴家
用,其同意王正刚与薄谷开来商议具体办理事宜。虽然薄熙 来又辩称在第一次见面时王正剛提出要将该500万元给其补贴
家用后,其明确表示反对,要求王正刚公事公办,第二次见 面时其之所以同意王正刚去找薄谷开来商议,只是因为该款
不好处理,想让薄谷开来帮忙妥善解决,但其以上辩解得不 到相关证据的印证,且不符合常理•薄熙来在王正刚提议将
黾处理,并致该款最终由薄谷开来控制、占有,其非法占有 涉案款项的主观意图明确•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该项辩解和辩 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证。其中,王正刚的多次证言、亲笔证词均证明其在2002年 3、4月份两次到沈阳与薄熙来见面请示涉案款项的处理,薄
熙来亦曾供认与王正刚有过上述两次见面,虽然薄熙来当庭 又表示对于王正刚是否第二次向其请示记忆不清,但亦未明
确否认此节;同时,王正刚前述证言中所提到的其向薄熙来 请示的时间,与证人程岩的证言和相关书证证明的程岩与王
正刚共同赴上级单位、返程时王正刚单独去沈阳的时间,薄 谷开来的出入境记录反映的薄谷开来在境内的时间,相关书
证证明的上级单位向艺声视听公司转入涉案款项的时间,均 能够相互印证;王正刚当庭的证言对其与薄熙来见面请示涉
案款项如何处置的事实再次予以证明,与其庭前证言、亲笔 证词的相关内容一致,虽与其庭前证言所证的见面时间略有
差异,但不影响主要事实的认定。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该项辩 解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17、关于被告人薄熙来的辩护人所提涉案人民币500万 元在流转过程中,有150万元被李石生挪用,并未进入赵东平
账户,另有32万余元用于缴税,起诉指控赵东平收到500万元 并按500万元追赃有误的辩护意见。
经查,证人翁杰明的证言证明其曾就重庆市委宣传部 起草的关于王立军正在接受“休假式治疗”的微博内容向被
告人薄熙来请示,经薄熙来同意后通知宣传部对外发布;证
要求对外发布关于王立军正在住院休悤治疗的消悤,与翁杰 明的证言相印证;证人周波、吴勇军等人的证言证明,周波
将起草的微傅搞报送给翁杰明后,翁杰明表示待其向薄熙来 请示后再做决定,后翁杰明电话通知可以发布,上述证言也
可以印证翁杰明关于曾就此事向薄熙来请示的证言内容。综 上,认定薄熙来批准对外发布有关王立军接受“休假式治
疗”的虚假信悤这一事实的证据充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该 项辩解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20、关于被告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薄熙来打王立 军耳光系因误判王立军基于个人目的诬陷薄谷开来杀人,在 情绪失控下对王立军发泄怒气,并非表明其严禁重新调
查“11-15”案件;薄熙来只是同意吴文康找王智、王鹂飞 二人正常谈话,并没有同意吴文康对二人非法调查;薄熙来
同意取消王鹂飞副区长候选人提名并无不当;薄熙来提议免 去王立军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属于调整王立
军作为副市长的职务分工,且系篥体决策,虽然违反组织程 序,但不应承担刑事责任;薄谷开来参与王立军叛逃事件的
研究应对,系因王立军叛逃事件突发,相关人炅于深夜到其
楕神障碍,其作证能力存疑,且其全部证言均形成于死刑缓 期执行考验期内,可能是在某种特殊的压力下或者为了自身
立功减刑而作出,影响其证言的真实性的辩解和辩护意见。
经查,薄谷开来故意杀人案中经生效判决确认的司法 鉴定意见书载明,薄谷开来在2011年11月13日实施杀人犯罪
时辨认能力完整,控制能力削弱,鉴定诊断为楕神活性物质 所致楕神障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本案审理过程中,
经法庭核实,薄谷开来因犯故意杀人罪于2012年3月被羁押 后,已无接触楕神活性物质的条件。薄谷开来在证言中对于
相关事实表述清晰、条理分明,当庭播放的薄谷开来作证录 音录像亦显示,薄谷开来对办案人炅的询问有明确的认知,
语言流畅,表情自然,情绪稳定,其证言与在案其他证据能 够相互印证,足以确认其具有作证能力且证言真实。被告人
特殊压力下或者为了自身立功减刑而作出的说法没有事实依 据。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该项辩解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 不予采纳。
3、关于被告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不能排除证人徐 明、唐肖林、王正刚、吴文康、王立军等人因被刑事追诉或
者与薄熙来存在重大利害冲突而推卸责任的可能性,其证言 的真实性存在疑问的辩解和辩护意见。
经查,上述证人均系亲历相关案件事实的人,其证言 证明的内容与在案其他证人证言、书证等相互印证,其中部
分情节亦得到被告人薄熙来的自书材料、亲笔供词的印证, 被告人及辩护人所提质疑没有事实依据。被告人及辩护人的 该项辩解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4、关于被告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起诉指控薄熙来 为唐肖林谋利的事项,均系薄熙来依法支持大连国际公司相
关工作的职务行为,薄熙来对唐肖林从中获利并不知情,并 非为唐肖林个人谋利;起诉指控薄熙来为实德篥团提供的支
持和帮助,均系薄熙来出于支持地方企业、促进当地经济发
徐明二人约定事后给予其好处,故不能认定薄熙来为收受贿
经查,在案证据可以证实,被告人薄熙来利用职务便 利,为唐肖林、徐明请托的事项提供了帮助,并收受了唐肖
林、徐明因此而给予的财物。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炅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的,印构成受贿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权钱交努的行为,无 论行为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手段是否合法,为请托人谋取
的利益是否属于不正当利益,是为请托人个人谋取利益还是
否已有收受财物的故意,均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故薄熙来 为他人提供帮助的行为本身是否正当,薄熙来对唐肖林从中
获利是否知情,或者在谋利当时双方是否已有收受财物的约 定,均不影响对薄熙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性
质的认定。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该项辩解和辩护意见不能成 立,本院不予采纳。
年、2005年下半年两次送给薄熙来的美元13万元的部分来源 得到了证人姬巍、张文胜证言的印证;唐肖林证言中关于其
2004年6月送给薄熙来的人民币5万元系其安排宋振军在大连
的内容,得到证人宋振军的证言及大连国际公司账外资金记 账页的印证。虽然唐肖林的证言在个别细节上与其他证据存
在差异,但对薄熙来收受唐肖林钱款事实的认定没有影响. 而薄熙来的自书材料和亲笔供词亦对其三次收受唐肖林钱款
的事实予以供认,并与唐肖林的证言能够相互印证。虽然薄 熙来在庭审中翻供否认收受唐肖林贿赂,但其辩解与在案其
他证据矛盾,不足以采信。综上,认定薄熙来三次收受唐肖 林钱款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该 项辩解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7、关于被告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薄谷开来关于自 己曾三次从与薄熙来共用的保险柜中取过美元和人民币的证 言不可信的辩解和辩护意见。
开来证言中关于二人与薄熙来共同观看枫丹•圣乔治别墅幻 灯片情节的具体描述存在矛盾;徐明关于2004年薄熙来在商
务部要求其对购买别墅一事保密的证言系孤证,且徐明所称
上述情节,且其对别墅的运作过程、产权关系、面积、价值 等全部细节均不知晓,不能认定薄熙来对薄谷开来收受徐明
钱款用于购买枫丹•圣乔治别墅一事知情的辩解和辩护意 见,
经查,薄谷开来的证言、亲笔证词和作证录音录像,
徐明庭前和当庭的证言均证明2002年被告人薄熙来在其沈阳 家中与薄谷开来、徐明共同观看涉案别墅幻灯片的事实,薄
熙来的自书材料和亲笔供词中对相关情节亦予供认,且有办
证,可以认定薄熙来与薄谷开来、徐明曾经共同观看过别墅 幻灯片的事实;同时,薄谷开来、徐明的证言一致证明在观
看幻灯片过程中,薄谷开来明确告诉了薄熙来其购买该别墅
经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规定,对于办案机关收集的来自境外 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经审查,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且符合刑
证、认证程序;书证的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经鉴定
据。本案涉及枫丹•圣乔治别墅的相关书证分别系办案机关 依法从徐明境内住所调取或者由证人德维尔、姜丰向办案机
关提供,来源清楚,其所证明的内容与薄谷开来、德维尔、 姜丰等人的证言及相关书证能够相互印证,内容真实,可以
作为定案的根据。同时,薄谷开来、德维尔、徐明、姜丰等 人的证言及相关书证可以证明,薄谷开来为隐瞒别墅真实产
权关系及避税,安排德维尔使用徐明提供的购房资金,通过 实施复杂的购房方案专门设立系列公司并以枫丹•圣乔治房
产公司的名义购买了枫丹•圣乔治别墅;此后,薄谷开来为 继续掩盖涉案别墅真实产权关系并进一步加强实际控制,以
罗素地产公司出资成立的罗素国际度假公司取代加拿大投资 托管公司成为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的唯一股东,又相继改
变涉案别墅所属公司及关联公司股权的代为持有人,充分证
别墅,并行使所有人权利的事实。别墅产权虽未登记在薄谷 开来名下,不影响薄谷开来系涉案别墅实际所有人的认 定。辩护人的该项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经查,根据现有证据,实德集团为薄谷开来、薄瓜瓜 等人支付机票、住宿、旅行费用的主要事实清楚,但部分机
票费用所对应的报销凭证与在案其他证据存在矛盾或者在形 式上确有瑕疵,经法庭庭后核实,相关单位未能作出合理解 释,对该部分费用共计人民币1 343
211元不予认定。辩护人 的该项辩护意见,本院部分采纳。
15、关于被告人薄熙来的辩护人所提指控的贪污事实 发生时,薄熙来系担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一职,不能直接
决定、支配大连市的财政事务,故其不具有贪污的职务便利 的辩护意见。
经查,在上级单位决定向大连市人民政府拨付涉案款 项时,被告人薄熙来虽已调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但其职
权范围仍覆盖辽宁省所辖的大连市,且其作为涉密工程的原 负责人,仍对该工程负有特定的延续管理职责,具有管理、
支配涉案款项的职务便利。辩护人的该项辩护意见不能成 立,本院不予采纳。
16、关于被告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证人王正刚的 证言与在案其他证人证言、书证有重大矛盾,内容虚假,不
能证明王正刚确实向薄熙来请示过涉案款项的处理,不应作
经查,王正刚的证言所证明的其两次向被告人薄熙来 请示涉案款项如何处理并提议留给薄熙来补贴家用,薄熙来
了电话,后其按薄谷开来的要求与赵东平具体联系办理转款
经查,根据在案证据,上述500万元在案发前确有150 万元被李石生使用,同时在转款过程中有32万余元的税款支
出,但该500万元系经被告人薄熙来同意由王正刚与薄谷开来
王正刚通知工程所在单位将500万元直接汇入严志耕的公司, 再由严志耕按照赵东平的要求,将500万元分别转入李石生的
山河世纪公司、鉴知公司以及赵东平的昂道律师事务所。因 此,该150万元系按照赵东平的要求转入李石生的账户,被李
石生使用不影响该笔款项由赵东平代薄谷开来保管,已被薄 谷开来占有的事实的认定。至于32万余元的税款支出,属于
薄谷开来、王正刚实施侵吞公款行为过程中支付的犯罪成 本,不应从犯罪数额中扣除。辩护人的该项辩护意见不能成 立,本院不予采纳。
18、关于被告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薄熙来并未要 求关海祥对王鹂飞立案调查,只是让关海祥弄清楚所谓薄谷
开来杀人、王立军进入美领馆等事情的来龙去脉,其也不知
经查,证人关海祥的证宫证明其系按照被告人薄熙来 的要求对王鹂飞立案调查,其还将薄熙来提出此项要求的经
过告知了王廷彦,王廷彦的证言能够印证此节内容。同时,
飞将作为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候选人参加选举的情况后,薄 熙来表示将与陈存根沟通取消王鹏飞的候选人资格;陈存根
的证言也证明薄熙来告知其重庆市公安局正在对王鹂飞立案 调查,要求不再将王鹏飞提名为副区长候选人;载有“鉴于
北区副区长提名人选”内容的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取消王
签批。因此,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该项辩解和辩护意见无任何 证据支持,与在案证据明显矛盾,不能成立,本院不予 采纳•
19、关于被告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认定薄K来批 准对外发布王立军接受“休假式治疗”的虚假信悤的证据不 足的辩解和辩护意见。
容;薄熙来并不知道王立军楕神疾病诊断证明是虚假的;发 布王立军接受“休假式治疗”的微博系为引导和管控舆论;
导致“11-15”案件不能及时依法查处的主要原因是王立军 等人徇私枉法,而王立军叛逃的主要责任不在薄熙来,薄熙
经查,在案证据显示,2012年1月29日之后,被告人薄 熙来实施了一系列超越职权或者违反规定行使职权的行为,
包括:在通知时任重庆市委办公厅主任的吴文康、时任重庆
谷开来杀人并打王立军耳光;按照薄谷开来的要求,安排不 具有调查权限的吴文康对揭发薄谷开来涉嫌杀人__
的“11-15”案件原侦查人员王智、王鹂飞进行调查;提议 免去王立军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并在明知未
按程序报经公安部批准的情况下,执意主持会议通过并宣布 该免职决定;要求重庆市公安局对拒不承认诬告陷害薄谷开
来的王鹂飞进行审查,并因此取消王鹏飞作为副区长候选人 提名。薄熙来的上述行为均发生在2012年1月28日王立军告知
其薄谷开来涉嫌杀人之后,且均直接指向揭发薄谷开来涉嫌 杀人的“11-15”案件原办案人员,足以表明其严禁复
查“U-15”案件的主观意图,并导致“11-15”案件未能 依法及时查处•同时,王立军的证言证明其之所以叛逃,系
因其被违规免去公安局局长职务,身边工作人员亦被调查,
关。此外,在王立军叛逃后,薄熙来允许无权参与处置、且
研究应对,并同意薄谷开来提出的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以表 明王立军系因患楕神疾病而叛逃的意见,无论其是否知道该
诊断证明内容虚假,都应当对此承担责任;况且,薄熙来与 王立军共事多年,王立军又担任重要领导职务,其仅凭薄谷
开来的片面之辞印相信王立军确实患有锖神疾病,不知道诊
真实去向的情况下,仍然批准对外发布王立军接受“休假式
治疗”的虚假消悤,错误引导舆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当对此承担责任。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该项辩解和 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被告人薄熙来身为国家工作人炅,接受唐 與林、徐明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收受唐肖林给予的财物,明知并认可其家庭成员收
受徐明给予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薄熙来身为国家 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其行为已构
成贪污罪;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 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情节特别严重。公诉机关指控薄熙来受贿人民币20447376. 1 1 元、贪污人民币500万元、滥用职权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但指控薄熙来认可其家庭成员收受徐 明给予的财物中,计人民币1 343
211元因证据不足,不予认定。对薄熙来所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均应依法惩处,并赎罪并罚,薄熙来受贿、贪污所得赃款赃物已分别
追缴或抵缴。鉴于其用于购买枫丹?圣乔治别墅的受贿所得 赃款系以其依法应予没收的财产抵缴,故该别墅作为犯罪所
得应当继续追缴。根据薄熙来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 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
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 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第三百九十七
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第 一款、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九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薄熙来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 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
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犯滥用职 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扣押、冻结在案的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用于抵缴受贿所得赃款的被告人薄熙来财产共计折合人民币二千零四十四万七千三百七十六元一角一分依法上缴国库;贪污所得赃款人民币五百万元依法返还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其余部分作为薄熙来个人财产依法予以没收。
三、被告人薄熙来受贿所得赃款购买的位于法国戛纳松树大道7号的枫丹.圣乔治别墅(Villa Fontaine Saint Georges,7
Boulevard desPins 06400 Cannes France )继续追缴,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 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王旭光
审判员张威力
审判员刘志明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一曰
书记员姜梵
书记员朱小靑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13)鲁刑二终字第110号
原公诉机关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薄熙来。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2年9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公安部秦城监狱。
辩护人李贵方、王兆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薄熙来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案,于2013年9月21日作出(2013)济刑二初字第8号刑事判决,并于次日公开宣判。宣判后,原审被告人薄熙来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合议庭经审阅本案卷宗材料和一审庭审录像资料,审查上诉人薄熙来的上诉状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为本案不属于依法必须开庭审理的案件,决定不开庭审理。合议庭依法讯问了薄熙来,听取了辩护人意见,核实了全案证据,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了全面审查。现已审理终结。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
一、受贿事实
1999年至2012年,被告人薄熙来在担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商务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国际公司)及该公司总经理唐肖林(另案处理)、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德集团)谋取利益,收受唐肖林给予的钱款,明知并认可其妻薄谷开来(另案处理)、其子薄瓜瓜收受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另案处理)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20 447 376.11元。具体事实如下:
(一)被告人薄熙来利用职务便利为大连国际公司及唐肖林谋取利益,收受唐肖林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 109
446元的事实
被告人薄熙来与唐肖林曾系同事。1999年底,唐肖林为利用大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以下简称大连驻深办)在深圳市的土地进行开发建设,请求时任中共大连市委书记兼市长的薄熙来对将大连驻深办划归大连国际公司一事予以支持。同年12月4日,薄熙来在大连国际公司关于此事的请示报告上签批了同意办理的意见。2000年3月2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召开会议,决定将大连驻深办的人、财、物成建制划归大连国际公司,后薄熙来同意。大连国际公司利用大连驻深办的土地与深圳市华明辉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大连大厦”,大厦建成后,大连国际公司及唐肖林个人均从中获利。
2002年上半年,唐肖林请求时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的被告人薄熙来帮助申请汽车进口配额,薄熙来答应并让唐肖林直接找时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夏德仁。之后,夏德仁将唐肖林以辽宁对外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名义提出的申请批转时任辽宁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副厅长的吴江办理。因辽宁对外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不具备相应资质,吴江便安排人员以大连市汽车工业贸易集团公司的名义为唐肖林报批了24个汽车进口配额。后唐肖林与大连国际公司原职工姬巍将上述配额倒卖并从中获利。
为感谢被告人薄熙来的支持与帮助,唐肖林先后三次给予薄熙来现金共计美元13万元、人民币5万元。其中,2002年下半年,薄熙来在沈阳市家中收受唐肖林给予的美元5万元(折合人民币413
830元);2004年6月,薄熙来在商务部办公室收受唐肖林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2005年下半年,薄熙来在商务部办公室收受唐肖林给予的美元8万元(折合人民币645
616元)。
(二)被告人薄熙来利用职务便利为实德集团谋取利益,明知并认可薄谷开来、薄瓜瓜收受徐明财物折合人民币19
337 930.11元的事实
1999年底,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实德集团就转让大连万达实德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后,为推动此事,徐明向薄谷开来提出,希望时任中共大连市委书记兼市长的被告人薄熙来予以支持。薄谷开来向薄熙来转达了徐明的上述请托事项。后经薄熙来同意,实德集团收购了大连万达实德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2000年1月9日,大连万达实德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变更登记为大连实德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徐明。同日,薄熙来出席了大连实德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成立的新闻发布会。
2000年上半年,为引进定点直升飞球项目,徐明向薄谷开来提出,希望时任中共大连市委书记兼市长的被告人薄熙来予以支持。薄谷开来向薄熙来转达了徐明的上述请托事项,薄熙来表示同意。同年6月3日,薄熙来在实德集团提交的报告上批示,由副市长刘长德为该项目选择地点。后经薄熙来现场考察,决定将该项目建在大连市星海湾广场。同月16日,经薄熙来批示同意,该项目以租赁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2002年10月,实德集团筹划与台湾台塑集团合作建设大型石化项目(以下简称实德石化项目),徐明请求时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的被告人薄熙来予以支持。同月25日,薄熙来在大连市考察时,要求大连市委、市政府对实德石化项目高度重视。同月30日晚,薄熙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实德石化项目,并指定副省长夏德仁、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金笛负责协调、统筹。12月7日,薄熙来批示同意成立实德石化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由夏德仁担任组长。后台湾台塑集团退出,2003年2月,实德集团转而与沙特基础工业公司洽谈合作。同年5月,因项目选址与大连市蛇岛老铁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冲突,薄熙来批示要求王金笛与时任辽宁省环保局局长的杜秋根做好调整保护区范围的协调工作。后大连市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大连市蛇岛老铁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申请并逐级上报,获得批准。同年9月27日,薄熙来在大连考察时,再次要求相关部门对实德石化项目予以高度重视。此后,薄熙来还以辽宁省省长、商务部部长的身份多次会见沙特基础工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将实德石化项目列入中沙第三届经贸混合委员会正式议题。
2004年3月,实德集团向商务部申报原油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资格,徐明为此找到时任商务部部长的被告人薄熙来,请其予以支持。薄熙来表示同意。同年8月13日,商务部将实德集团列入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备案企业名单。
2000年,薄谷开来提出欲购买位于法国戛纳松树大道7号的枫丹·圣乔治别墅,徐明表示由他支付全部房款。为隐瞒薄家在国外购买房产事实并避税,薄谷开来委托其法国朋友帕特里克·亨利·德维尔(Monsieur
Patrick Henri
Devillers,以下简称德维尔)设计了一套复杂的以公司名义购买该别墅的方案,并成立了由其实际拥有并控制的罗素地产公司(Russell
Properties
S.A.)。同年11月7日,徐明指示实德集团下属企业赛德隆国际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利用虚假的进口合同向交通银行大连分行申请开立了金额为美元323万元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受益人为美国东方有限公司(Eastern
American
Co.,Ltd.)。同月29日,信用证项下的美元323万元经里昂信贷银行上海分行议付扣除费用后,汇至薄谷开来指定的罗素地产公司账户。2001年7月9日,薄谷开来委托德维尔以罗素地产公司实际拥有并控制的枫丹·圣乔治房产公司(Residences
Fontaine Saint Georges)的名义,使用上述款项中的欧元2 318
604.70元(折合人民币16 249
709.18元)购买了枫丹·圣乔治别墅。2002年的一天中午,被告人薄熙来回家时,遇到薄谷开来、徐明正在观看该别墅幻灯片,便共同观看。薄谷开来告知薄熙来该别墅系由徐明提供的资金所购买。
2004年至2012年,被告人薄熙来之子薄瓜瓜在国外读书期间,徐明为薄谷开来、薄瓜瓜及其亲友支付往返国内外的机票费用人民币1
864 630.80元、住宿费用人民币148 424元、旅行费用美元102 241元(折合人民币654
056.13元)。2008年7月28日,应薄瓜瓜要求,徐明安排其公司员工以人民币85
71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赛格威”牌电动平衡车送给薄瓜瓜。2011年11月,薄谷开来以薄瓜瓜信用卡透支为由,安排薄熙来家勤务人员张晓军(已判刑)要求徐明为其还清信用卡所欠外币,并明确提出具体数额;同月25日,徐明委托其朋友王季倬花费人民币335
400元兑换美元、英镑后,由薄熙来家勤务人员杨四堂将美元2万元、17
900英镑存入薄谷开来中国银行存折,剩余英镑交由张晓军保存。薄谷开来将徐明为薄瓜瓜在国外学习、生活等方面提供了资助的情况告知了薄熙来。
二、贪污事实
2000年,大连市人民政府承担了一项上级单位涉密场所改造工程。该工程由时任中共大连市委书记的被告人薄熙来负责,时任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局长王正刚(另案处理)具体承办。2002年3月工程完工后,该上级单位通知王正刚,决定向大连市人民政府拨款人民币500万元。王正刚遂就如何处理该款项向已调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的薄熙来请示,薄熙来未明确表态。不久之后,王正刚再次就此事向薄熙来请示,并提出大连市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均不知晓该款,可将该款留给薄熙来补贴家用。薄熙来即将此事通过电话告知薄谷开来,让王正刚与薄谷开来商议处理。薄谷开来与王正刚商定,将该款转至与薄谷开来关系密切的北京市昂道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东平处。后薄谷开来安排赵东平与王正刚办理转款事宜,并让赵东平为其代管。为掩人耳目,王正刚要求上级单位将500万元汇至承揽该改造工程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艺声视听系统有限公司。2002年5月至2005年3月,上述款项陆续汇至赵东平指定的其朋友李石生名下公司账户和北京市昂道律师事务所账户。
三、滥用职权事实
2011年11月13日,薄谷开来及张晓军在重庆市丽景度假酒店投毒杀害英国公民尼尔·伍德。同月15日,尼尔·伍德被发现死亡(以下称“11·15”案件)。负责侦办该案的郭维国、李阳、王鹏飞、王智(分别系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总队长、重庆市渝北区原副区长兼公安分局局长、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原副局长,均已判刑)为包庇薄谷开来,徇私枉法,使该案未被依法侦破。2012年1月至2月,被告人薄熙来作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中共重庆市委书记,在时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王立军(已判刑)叛逃前后,违反规定,实施了一系列滥用职权行为。具体如下:
2012年1月28日晚,王立军将薄谷开来涉嫌投毒杀害尼尔·伍德一事告知被告人薄熙来。次日上午,薄熙来召集王立军、郭维国、吴文康(时任中共重庆市委副秘书长兼市委办公厅主任)谈话,斥责王立军诬陷薄谷开来,打了王立军一记耳光,并将杯子摔碎在地上。当晚,薄熙来得知“11·15”案件原侦查人员王智、王鹏飞根据王立军授意,以提交辞职信方式揭发薄谷开来涉嫌杀人后,根据薄谷开来的要求,安排吴文康对该二人进行调查。
1月29日起,被告人薄熙来先后向重庆市委多名领导提议,免去王立军中共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时任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部长陈存根、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均提出,按照组织程序,任免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须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故此事需报经公安部同意。在未报经公安部批准的情况下,薄熙来于2月1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共重庆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免去王立军的中共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次日上午,按照薄熙来的要求,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宣布了该决定。
2月6日,王立军叛逃至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次日凌晨,时任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的翁杰明及吴文康等人到被告人薄熙来住处向其报告此事。在研究应对措施过程中,薄熙来纵容薄谷开来参与。薄谷开来提出可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以表明王立军系因患精神疾病而叛逃,薄熙来对此表示同意。当日,薄谷开来和吴文康协调重庆市大坪医院出具了“王立军存在严重抑郁状态和抑郁重度发作”的虚假诊断证明。2月8日上午,经薄熙来批准,重庆市有关部门对外发布了“据悉,王立军副市长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高度紧张,身体严重不适,经同意,现正在接受休假式的治疗”的虚假信息。
2月15日,在薄谷开来向重庆市公安局举报王鹏飞诬告陷害其杀人后,重庆市公安局按照被告人薄熙来的要求对王鹏飞进行审查并移送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侦查。次日,渝中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诬告陷害为由对王鹏飞立案侦查,后决定对王鹏飞采取禁闭措施。2月17日,经薄熙来提议和批准,重庆市渝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取消了王鹏飞继续作为渝北区副区长这一职务的候选人的提名。
被告人薄熙来的上述行为,是导致“11·15”案件不能依法及时查处和王立军叛逃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并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薄熙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接受唐肖林和徐明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收受唐肖林给予的财物,明知并认可其家庭成员收受徐明给予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薄熙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情节特别严重。对薄熙来所犯的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均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薄熙来受贿、贪污所得赃款赃物已分别追缴或抵缴。鉴于其用于购买枫丹·圣乔治别墅的受贿所得的赃款系以其依法应予没收的财产抵缴,故该别墅作为犯罪所得应当继续追缴。根据薄熙来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九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薄熙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冻结在案的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用于抵缴受贿所得赃款的被告人薄熙来的其他财产共计折合人民币二千零四十四万七千三百七十六元一角一分依法上缴国库;贪污所得赃款人民币五百万元依法返还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其余部分作为薄熙来个人财产依法予以没收;被告人薄熙来受贿所得赃款购买的位于法国戛纳松树大道7号的枫丹·圣乔治别墅继续追缴,并予以没收。
上诉人薄熙来提出以下上诉理由:
1、其供认犯罪的自书材料和亲笔供词系在办案人员的压力下形成的,应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不应作为证据采信。
2、薄谷开来系本案关键证人,但作证能力存疑,又未到庭接受质证,薄谷开来的证言不应采信作为定案根据。
3、其为大连国际公司、实德集团提供支持和帮助,均是正常履行职责、公事公办,不属于受贿罪中的谋利事项。
4、其未收受唐肖林钱款,一审法院认定其收受唐肖林钱款的证据只有唐肖林的证言,系孤证,且唐肖林关于在其沈阳家中送5万美元时薄瓜瓜在家的证言与薄瓜瓜当时在英国读书的事实不符,该证言内容虚假。
5、其同意将大连驻深办划归大连国际公司系因大连驻深办经费困难无法维持,并非受唐肖林请托;唐肖林证明送给其8万美元与“大连大厦”的建设直接相关,但一审判决并未认定其批示请于幼军支持“大连大厦”建设一事为谋利事项,该8万美元不应认定为受贿犯罪。
6、其未实施帮助实德集团列入商务部成品油非国营贸易经营企业名单的具体行为,该事项不应认定为其为实德集团谋利事项。
7、薄谷开来关于曾向其告知接受徐明出资购买法国别墅、接受徐明为薄谷开来、薄瓜瓜支付相关费用的证言虚假,其对上述情况均不知情。
8、其主观上没有贪污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同意王正刚将公款给其补贴家用的提议,其对于相关款项最终进入与薄谷开来有关的律师事务所亦不知情,王正刚关于曾向其请示涉案工程款处置的证言与薄谷开来的证言不能相互印证,且所证见面时间与其秘书车辉关于其活动情况的记载矛盾,王正刚所作证言内容虚假,一审判决认定其犯贪污罪与事实不符。
9、其在涉案工程款拨付时已调任辽宁省省长,不再兼任大连市的职务,且其亦非相关工程的负责人,没有贪污涉案工程款的职务便利。
10、其没有严禁复查“11·15”案件的意图和行为,其打王立军耳光、调整王立军职务并非意图掩盖“11·15”案件,要求调查王智、王鹏飞系为了解事情真相,并未要求对王鹏飞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取消王鹏飞渝北区副区长职务提名也并无不当;其未纵容薄谷开来参与研究王立军叛逃应对措施,王立军患精神疾病的诊断证明亦非虚假,出具王立军患精神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发布王立军接受“休假式治疗”的微博不是滥用职权;其行为不是导致“11·15”案件不能依法及时查处和王立军叛逃的重要原因。
11、一审判决认定其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系因王立军叛逃,但量刑却重于王立军犯叛逃罪所判处的刑罚,主次颠倒。
上诉人薄熙来的辩护人除提出与薄熙来上诉理由基本相同的辩护意见外,还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1、一审庭审中播放的法国别墅幻灯片不能证明系薄谷开来、徐明当时观看的幻灯片;办案人员提取幻灯片的苹果牌电脑系2005年生产,不可能在2002年用于播放幻灯片,且该电脑及储存在该电脑中的幻灯片未经一审庭审出示、质证,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2、涉及法国别墅的书证均来源于境外,且未经公证、认证程序,亦非通过司法协助途径调取,真实性无法确认,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薄谷开来系涉案别墅的实际控制人。
3、徐明为薄谷开来、薄瓜瓜之外其他人员支付的费用不应认定为薄熙来受贿数额;对徐明为薄谷开来、薄瓜瓜等人所支付的费用的部分票据的真实性认定存疑,相关费用不应计入薄熙来受贿数额。
4、一审法院未考虑薄熙来涉嫌受贿犯罪大多是被动所为、事后知情,对其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量刑过重。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列举了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相关证据均已在一审开庭审理时当庭出示并经质证。本院经依法全面审查,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及所列证据予以确认。
针对上诉人薄熙来所提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所提辩护意见,根据本案的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本院评判如下:
1、对于上诉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薄熙来供认犯罪的自书材料和亲笔供词系在办案人员的压力下形成,不应作为证据采信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以及薄熙来所提上述材料应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的上诉理由。
经查,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用其他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属于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应当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在案证据表明,上诉人薄熙来本人也承认本案不存在上述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的情形,薄熙来供认犯罪的自书材料和亲笔供词,均是其自主作出的,不符合非法证据排除的条件。同时,薄熙来供认犯罪的自书材料和亲笔供词的内容与证明其犯罪事实的证人证言及相关书证、物证能够相互印证,足以确认其书写内容的真实性。综上,可以确认上述证据内容真实,来源合法,可以作为定案根据予以采信。薄熙来及其辩护人的前述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2、对于上诉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薄谷开来系本案关键证人,但作证能力存疑,又未到庭接受质证,薄谷开来的证言不应采信作为定案根据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
经查,薄谷开来故意杀人案生效判决确认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载明,薄谷开来在2011年11月13日实施杀人犯罪时患有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但该意见书同时载明薄谷开来辨认能力完整,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薄谷开来在本案中所作证言及其作证录音录像均反映,薄谷开来对办案人员的询问有明确的认知,表达清晰、语言流畅、情绪稳定,表明其具有作证能力。此外,一审法院审理本案期间,控辩双方均申请薄谷开来出庭作证,一审法院亦依法通知了薄谷开来到庭,但薄谷开来明确表示拒绝出庭作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人配偶拒绝出庭的,法院不能强制其出庭作证。薄谷开来虽未出庭接受质证,但其书面证言经一审当庭宣读、其作证录音录像经当庭播放,并经控辩双方质证,其所证内容与在案其他证人证言、书证等能够相互印证,并与上诉人薄熙来供认犯罪的自书材料、亲笔供词相互印证,足以确认其相关证言内容的真实性,可以作为定案根据。薄熙来及其辩护人的前述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3、对于上诉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薄熙来为大连国际公司、实德集团提供支持和帮助,均是正常履行职责、公事公办,不属于受贿罪中的谋利事项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
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的,即构成受贿罪,至于行为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属于正常履行职责,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本案中,上诉人薄熙来本人直接或通过其家人多次收受唐肖林、徐明款物,并应二人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大连国际公司、实德集团提供帮助,无论其提供帮助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常履职,均不影响对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性质的认定。薄熙来及其辩护人的前述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4、对于上诉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薄熙来未收受唐肖林钱款,一审法院认定薄熙来收受唐肖林钱款的证据只有唐肖林的证言,系孤证,且唐肖林关于在薄熙来沈阳家中送5万美元时薄瓜瓜在家的证言与薄瓜瓜当时在英国读书的事实不符,该证言内容虚假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
经查,唐肖林对上诉人薄熙来为其提供帮助和支持,其三次给予薄熙来钱款的时间、地点、数额、币种、事由等情节多次予以证明,其证言中关于部分行贿款来源的内容得到证人姬巍、张文胜、宋振军等人的证言及相关书证的印证,且唐肖林和宋振军的证言均证明唐肖林曾告知宋振军自己打算送给薄熙来部分钱款的事实,薄熙来的自书材料和亲笔供词亦对三次收受唐肖林钱款的事实予以供认,并与唐肖林的证言在收受钱款的时间、地点、数额等具体情节上能够相互印证。在唐肖林的多次证言中,其仅在2013年5月31日的证言中曾提及其在薄熙来家中送给薄熙来5万美元时薄瓜瓜在家,但唐肖林在该次询问中随即对该情节予以更正,确认了当时除其和薄熙来外无他人在场。故一审判决认定薄熙来收受唐肖林贿赂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薄熙来及其辩护人的前述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5、对于上诉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薄熙来同意将大连驻深办划归大连国际公司系因大连驻深办经费困难无法维持,并非受唐肖林请托;唐肖林证明送给其8万美元与“大连大厦”的建设直接相关,但一审判决并未认定其批示请于幼军支持“大连大厦”建设一事为谋利事项,该8万美元不应认定为受贿犯罪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
经查,相关证人证言及在案书证证实,唐肖林向上诉人薄熙来递交了关于将大连驻深办整体划转大连国际公司的报告后,薄熙来签批同意,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据此办理了将大连驻深办成建制划转大连国际公司事宜。以上事实表明,薄熙来系应唐肖林的请托而同意将大连驻深办划归大连国际公司。同时,大连国际公司建设“大连大厦”的前提是接管大连驻深办,唐肖林的证言亦证明其向薄熙来提出将大连驻深办并入大连国际公司的目的即在于开发大连驻深办在深圳的土地。故薄熙来收受唐肖林所送8万美元与其同意大连驻深办划转大连国际公司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一审判决未认定薄熙来批示请于幼军支持“大连大厦”建设一事为谋利事项不影响该8万美元系受贿所得的认定。薄熙来及其辩护人的前述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6、对于上诉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薄熙来未实施帮助实德集团列入商务部成品油非国营贸易经营企业名单的具体行为,该事项不应认定为其为实德集团谋利事项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
经查,证人徐明的证言证明其曾就实德集团申请列入商务部成品油非国营贸易经营企业名单一事请托上诉人薄熙来帮助,薄熙来对此亦予以供认,足以认定薄熙来承诺在此事上为实德集团谋取利益的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即符合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要件,至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为他人提供帮助的具体行为,不影响受贿罪谋利事项的认定。薄熙来及其辩护人的前述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7、对于上诉人薄熙来的辩护人所提一审庭审中播放的法国别墅幻灯片不能证明系薄谷开来、徐明当时观看的幻灯片;办案人员提取幻灯片的苹果牌电脑系2005年生产,不可能在2002年用于播放幻灯片,且该电脑及储存在该电脑中的幻灯片未经一审庭审出示、质证,不能作为定案证据的辩护意见。
经查,一审庭审中播放的别墅幻灯片系办案人员从薄谷开来的笔记本电脑中提取,显示制作者为“kailai”,制作时间为2002年7月6日。薄谷开来、徐明均辨认确认上述幻灯片即为薄谷开来于2002年在沈阳家中播放给上诉人薄熙来、徐明观看的幻灯片。上述幻灯片已当庭播放,并经控辩双方质证。薄谷开来和徐明的证言证明2002年薄谷开来是用一台苹果牌笔记本电脑播放了别墅幻灯片,但未证明办案人员提取上述幻灯片的电脑即是当时用于播放的电脑,一审判决亦未作此认定。办案人员从薄谷开来2005年以后使用的电脑中提取了其2002年制作并播放的幻灯片,办案机关对此出具了情况说明,并对提取幻灯片的过程进行了同步录像,足以证实涉案幻灯片的来源。原公诉机关并未将提取幻灯片的电脑作为证据,无需在庭审中出示。辩护人的前述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8、对于上诉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薄谷开来关于曾向薄熙来告知接受徐明出资购买法国别墅、接受徐明为薄谷开来、薄瓜瓜支付相关费用的证言虚假,薄熙来对上述情况均不知情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
经查,薄谷开来的证言、亲笔证词和作证录音录像均证明2002年上诉人薄熙来与薄谷开来、徐明共同观看涉案别墅幻灯片以及其曾告知薄熙来徐明为其家庭和薄瓜瓜支付过一些费用的情况,薄熙来的自书材料和亲笔供词中对相关情节亦予以供认,且有办案机关提取的别墅幻灯片予以印证;同时,薄谷开来、徐明的证言均证实在观看幻灯片过程中,薄谷开来明确告诉了薄熙来其购买该别墅系由徐明出资的事实,二人的证言在主要情节上能够相互印证。徐明的证言中关于2004年薄熙来在商务部与其谈话时要求其对购买别墅一事保密,薄熙来并向其表示薄谷开来说这些年其对薄谷开来和薄瓜瓜在国外的帮助支持很大的内容,也印证了薄熙来对徐明出资为薄家购买别墅、为薄谷开来母子支付相关费用知情的事实。上述证据足以证实薄熙来对徐明出资为薄谷开来购买别墅知情、对徐明为薄谷开来、薄瓜瓜支付有关费用等事项概括知情。至于薄熙来是否具体知道所购别墅的运作过程、产权关系、面积、价值等细节,以及徐明代为支付各种费用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等详细情况,并不影响对薄熙来主观明知的认定。薄熙来及其辩护人的前述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9、对于上诉人薄熙来的辩护人所提涉及法国别墅的书证均来源于境外,但未经公证、认证程序,亦非通过司法协助途径调取,真实性无法确认,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薄谷开来系涉案别墅的实际控制人的辩护意见。
经查,一审判决中认定的涉及枫丹·圣乔治别墅的相关书证系办案机关依法从徐明境内住所调取或者由证人德维尔、姜丰向办案机关提供,其来源合法,无需通过司法协助途径调取,相关法律规定亦未要求必须经过公证、认证程序,且上述书证所证明的内容与证人证言及其他书证能够相互印证,足以确认其内容的真实性,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薄谷开来、德维尔、徐明等人的证言及相关书证相互印证,能够证明薄谷开来为隐瞒别墅真实产权关系及避税,安排德维尔使用徐明提供的购房资金通过实施复杂的购房方案购买了枫丹·圣乔治别墅,以及薄谷开来之后为继续掩盖别墅真实产权关系并进一步加强实际控制,相继改变别墅所属公司及关联公司股权的代为持有人的事实,足以证明其实际控制涉案别墅。辩护人的前述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10、对于上诉人薄熙来的辩护人所提徐明为薄谷开来、薄瓜瓜之外其他人员支付的费用不应认定为薄熙来受贿数额以及认定徐明为薄谷开来、薄瓜瓜等人支付费用的部分票据真实性存疑,相关费用不应计入薄熙来受贿数额的辩护意见。
经查,在案证据可以证实上诉人薄熙来对徐明在薄瓜瓜上学期间为薄谷开来母子支付相关费用一事概括知情,在此期间,徐明应薄谷开来、薄瓜瓜二人要求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应二人要求为二人亲友支付的费用均应当认定为薄熙来明知并认可薄谷开来、薄瓜瓜收受徐明财物的数额。同时,一审法院在庭审后已经对辩护人提出异议的票据进行了核实,并将存在瑕疵的部分票据予以剔除,未认定为薄熙来受贿数额。经本院审查,一审判决据以认定实德集团为薄谷开来、薄瓜瓜等人支付费用的相关票据均真实、有效,结合薄谷开来、张晓军及实德集团相关经办人员等人的证言及其他书证可以认定相关费用系徐明应薄谷开来、薄瓜瓜要求安排实德集团支付,应当认定为薄熙来受贿数额。辩护人的前述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11、对于上诉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薄熙来主观上没有贪污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同意王正刚将公款给其补贴家用的提议,其对于相关款项最终进入与薄谷开来有关的律师事务所亦不知情,王正刚关于曾向其请示涉案工程款处置的证言与薄谷开来的证言不能相互印证,且所证见面时间与其秘书车辉关于其活动情况的记载矛盾,王正刚所作证言内容虚假,一审判决认定薄熙来犯贪污罪与事实不符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
经查,王正刚的多次证言均证明,其两次向上诉人薄熙来请示涉案公款的处置,并曾提议留给薄熙来补贴家用,薄熙来同意并打电话让薄谷开来与王正刚具体商议处理,其证言内容与薄谷开来等人的证言及相关书证能够相互印证,薄熙来亦曾在亲笔供词中对王正刚两次向其请示,期间王正刚曾提议留给其补贴家用,其打电话让薄谷开来与王正刚具体商议的情节予以供认。薄熙来在王正刚提议将公款给其补贴家用的情况下,安排王正刚与薄谷开来具体商议办理,表明其具有贪污公款的主观故意,且其行为客观上导致了公款被薄谷开来实际占有的后果,至于薄熙来是否确切知道相关公款的具体流转过程不影响其构成贪污罪的认定。另外,王正刚的证言中关于其与薄熙来见面的时间有2002年3、4月份和2002年2月份两种说法,但结合证人程岩的证言和相关书证证明的程岩与王正刚共同赴上级单位、返程时王正刚单独去沈阳的时间,薄谷开来的出入境记录反映的薄谷开来在境内的时间,相关书证证明的上级单位拨付涉案款项的时间,可以确认二人见面时间为2002年3、4月份,至于薄熙来的秘书车辉未对薄熙来在此期间与王正刚见面作出记录,并不能否定王正刚相关证言的真实性。薄熙来及其辩护人的前述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12、对于上诉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薄熙来在涉案工程款拨付时已调任辽宁省省长,不再兼任大连市的职务,且薄熙来亦非相关工程的负责人,没有贪污涉案工程款的职务便利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
经查,该项工程系由上诉人薄熙来在大连市任职期间直接安排王正刚具体承办,涉案工程款拨付时其仍然对该项工程负有管理职责,王正刚也因此仍直接向其汇报工作;同时,薄熙来作为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也对大连市人民政府具有管理职权,故薄熙来具有管理、支配涉案款项的职务便利,并利用该职务便利实际支配了相关款项。薄熙来及其辩护人的前述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13、对于上诉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薄熙来没有严禁复查“11·15”案件的意图和行为,其打王立军耳光、调整王立军职务并非意图掩“11·15”案件,要求调查王智、王鹏飞系为了解事情真相,未要求对王鹏飞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取消王鹏飞渝北区副区长职务提名并无不当;薄熙来未纵容薄谷开来参与研究王立军叛逃应对措施,王立军患精神疾病的诊断证明亦非虚假,出具王立军患精神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发布王立军接受“休假式治疗”的微博不是滥用职权;薄熙来的行为不是导致“11·15”案件不能依法及时查处和王立军叛逃的重要原因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
经查,在案证据证实,上诉人薄熙来身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中共重庆市委书记,在时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王立军告知其妻薄谷开来涉嫌重大刑事犯罪后,相继实施了当众斥责王立军并打王立军耳光、摔杯子;根据薄谷开来的要求,安排没有调查权限的吴文康“11·15”案件原侦查人员王智、王鹏飞进行调查;违规免去王立军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要求公安机关对王鹏飞进行审查,致使王鹏飞被采取刑事立案侦查措施,提议并批准取消王鹏飞作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候选人提名等一系列直接打击、压制揭发薄谷开来涉嫌杀人犯罪的人员、干预案件查办的行为,表明其严禁复查“11·15”案件的意图,致使“11·15”案件未能依法及时查处。同时,王立军的证言证明,其叛逃系因薄熙来违规免去其公安局长职务、对其身边工作人员违规调查等滥用职权行为使其感到自身处境危险,经审理查明的相关事实也表明王立军的叛逃与薄熙来的滥用职权行为直接相关,薄熙来的行为系王立军叛逃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此外,上诉人薄熙来明知薄谷开来与王立军叛逃相关联,在相关人员向其汇报王立军叛逃事件并研究应对措施时,允许无权参与处置的薄谷开来参与研究,并采纳薄谷开来所提由医院出具王立军患精神疾病诊断证明的意见,当属滥用职权纵容薄谷开来参与研究王立军叛逃应对措施。而相关医院根据薄谷开来的要求,在未对王立军检查,亦无相应诊断、病历资料的情况下出具了“王立军存在严重抑郁状态和抑郁重度发作”的诊断证明,该诊断证明显系虚假。薄熙来明知王立军叛逃,仍同意重庆市有关部门发布王立军正在接受“休假式治疗”的虚假微博信息,误导公众,应当认定为滥用职权。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薄熙来实施了一系列滥用职权行为,其行为是导致“11·15”案件不能依法及时查处和王立军叛逃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根据。薄熙来及其辩护人的前述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14、对于上诉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一审判决认定薄熙来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系因王立军叛逃,但量刑却重于王立军犯叛逃罪所判处的刑罚,主次颠倒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
经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载明,王立军所犯叛逃罪情节严重,其作为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应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其又具有自首和重大立功两个法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此以叛逃罪判处王立军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有事实和法律根据。上诉人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其行为不仅是王立军叛逃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也是导致“11·15”案件不能依法及时查处的重要原因,并造成了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所犯滥用职权罪属情节特别严重,又无任何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一审法院对其定罪量刑符合罪责刑相一致的原则。薄熙来、王立军所犯罪行不同,社会危害性、量刑情节等亦不相同,二人的量刑不具有可比性。薄熙来及其辩护人的前述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15、对于上诉人薄熙来的辩护人所提一审法院未考虑薄熙来涉嫌受贿犯罪大多是被动所为、事后知情,对其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量刑过重的辩护意见。
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受贿数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上诉人薄熙来受贿数额达人民币2044万余元,一审法院对其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已经充分考虑了其犯罪的具体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量刑适当。辩护人的前述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上诉人薄熙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薄熙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情节特别严重。薄熙来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刘玉安
审 判 员 张正智
代理审判员 朱云三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杨子宁
书 记 员 陈 明